作者:詩道駿言
格律知識提高篇(3)
律句中的二號釘子戶——平腰句、四連仄、五連仄
除了“鯉魚翻波”句式“平平仄平仄”是不遵守“平仄交替”律的特殊律句外,還有三個句式,也不遵守“平仄交替”律,可是,我們不能貿然斷定它出律、落調。那就是,一聯中出句如果是“仄仄平仄仄”(平腰句)或者“平仄仄仄仄”(四連仄句)或者“仄仄仄仄仄”(五連仄句),當我們看到這樣貌似出律的句子時,應該看它的下句是什麼格式。
根據調查,上述平腰句、四連仄句、五連仄句,它們的下句應該是“平平平仄平”或“仄平平仄平”,這兩個句式可以彌補上句的出律問題,這就是傳統上所說的“對句拗救”。
平腰的五言句,例如: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仄平平仄平)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白居易)
送客飛鳥外,城頭樓最高。(岑參)
落日池上酌,清風鬆下來。(孟浩然)
遠送從此別,青山空復情。(杜甫)
一般認為,上句是“仄仄平平仄”句中第四字應平而仄,是拗了;那麼,下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應仄而改為平,這就是救了上句第四字的拗。下句第三字救上句第四字,此為對句相救的舊說。
平腰的七言句,是指第五字平聲,其前面兩字和後面兩字都是仄聲的句子,實際上可以看作五言平腰句前面加上了一個平節形成的。那麼它的救句相應地就是五言救句前加上一個仄節而形成。
例如:
平
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青苔
寺裡無馬跡
,綠水
橋邊多酒樓
。(杜牧)
昔人
已乘黃鶴去
,此地
空餘黃鶴樓
。(崔顥)
四連仄句式
五言句,例如:
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孟浩然)
終歲不得意,春風今復來。(岑參)
山風夜復密,迴風吹早秋。(杜甫)
高閣客竟去,小園花亂飛。(李商隱)
腸斷未忍掃,眼穿仍欲歸。(李商隱)
閒賞步易遠,野吟聲自高。(許棠)
七言句,暫缺如
五連仄句式
五言句,例如:
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孟浩然)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闌。(岑參)
草木歲月晚,關河霜雪清。(杜甫)
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李商隱)
禹力不到處,河聲流向西。(周樸)
七言句,例如:
平
平仄仄仄仄仄,
仄
仄
平
平平仄平。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
少樓臺煙雨中。(杜牧)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蘄三折肱。(黃山谷)
情雖不厭住不得,薄暮歸來車馬疲。(梅堯臣)
一
身報國有萬死,
雙
鬢
向
人無再青。(陸游)
馬
蹄殘雪六七里,
山
觜有梅三四花。(方岳)
*紅色字表示可平可仄,藍色字表示拗變。
這表明,平腰句“仄仄平仄仄”、四連仄句“平仄仄仄仄”以及五連仄句“仄仄仄仄仄”是否算出律,是有附加條件的,如果它們的下句是“平平平仄平”句,或者“孤平拗救”句“仄平平仄平”,那麼就可以認為,上句得到了補償、拗救,就是合律了。如果,下句不是上述兩個句式,則可以認為,是不合律的。
其實,在唐宋詩詞中,平腰句、四連仄句、五連仄句與“平平平仄平”“仄平平仄平”句,幾乎總是配對出現的,所以,我們可以說,平腰句、連仄句是律句家族裡的二級釘子戶,帶保鏢的釘子戶。有保鏢,就不算出律,沒有保鏢就算違法。
為什麼這些看起來不遵守“平仄交替”規則的句子,可以在唐詩中較多地出現?背後的原因在於,近體詩有格律嚴整的一面,同時又有彈性自由的一面,具體說來,單數句一、三、五、七句比較靈活,詩人可以在這些句子中尋求一定的自由和變化;而偶數句二、四、六、八句比較穩定,詩人要注意遵守法度。簡言之,“奇句求變,偶句求穩”,這是個基本原則。本文所講的三個句式,以及第(2)講所說的“鯉魚翻波”句式,都是用於奇數句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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