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這6項措施,您們工地基本不會出施工安全事故了!

危大工程一旦發生危險,波及範圍廣,應急處理難,傷亡影響大。為避免危大工程出現安全事故,建築企業必須要有足夠的認識與應對措施。

認識一: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誤區

危大工程涉及範圍廣,影響程度深,其安全質量監管工作應為建築企業全部安全工作中的重頭戲。但是在實際安全生產管理中,一些企業只關注基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承重支撐體系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等常見工程。把關注的重點放在施工方案是否經過專家論證或相關裝置是否透過檢測驗收,而忽視具體實施過程的監管,更忽視工程建設各個階段的各個施工專案。

一些企業的確存在制度與管理兩層皮,制度執行不到位、不及時、不徹底,管理能商量、能準備、能找補。這些情況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中有難以預估的安全隱患,這樣的認識誤區會影響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及企業的未來發展。

認識二:不能忽視任何安全隱患

今年以來,全國發生過幾起較為嚴重的安全事故,型別與危大工程有較為密切的關係。根據住建部官網顯示,就在前不久的4月2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市家和院專案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2人。

事實上,除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造成的坍塌事故和起重傷害等事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造成的其他傷害,如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車輛傷害、中毒和窒息、火災和爆炸及其他型別傷害等,同樣會造成嚴重的傷亡後果。

2018年,全國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22起、死亡87人,與上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1起、下降4。3%,死亡人數減少3人、下降3。3%。全國15個地區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廣東發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安徽發生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山東發生較大事故2起、死亡9人;上海、廣西、貴州各發生較大事故2起、死亡6人;江西、河南、海南、寧夏各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天津、河北、湖北、四川、陝西各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做好這6項措施,您們工地基本不會出施工安全事故了!

直到如今,廣東省佛山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的新聞報道仍然令行業感到震驚,該事故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教訓極其慘痛。因此,充分認識危大工程的危險程度,妥善做好危大工程質量通病及預防措施,是建築企業應注意的問題。

做好這6項措施,您們工地基本不會出施工安全事故了!

一、基坑工程措施

基坑工程常見問題包括基坑體系位移過大、塌方,坑底隆起、湧土,圍護結構缺陷,周邊房屋開裂、不均勻沉降等問題,因此應做好以下措施。

(1)根據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土方開挖,按照“時空效應”理論指導挖土支撐,要求做到“分層、分塊、對稱、平衡、限時”開挖。控制每層土方開挖厚度不超過2。5m,採用多臺挖掘裝置從四周向中間開挖的。最大程度地符合基坑圍護設計的設計思路,保證支撐系統的受力工況。

(2)加強基坑周邊地面明排水,採取有效措施阻止地面水侵入基坑。

(3)當土方開挖至坑底時,在坑底每隔20m,設定一個沉降觀測點,每天安排施工員對該觀測點進行兩次觀測,坑底隆起沉降觀測的預警值為

10mm/次,若連續三次超過警戒

值,應及時上報專案部,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4)確保止水帷幕的施工質量,主要就是控制水泥攪拌樁的質量,攪拌樁的搭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施工過程中儘量避免冷接頭,攪拌樁的水泥摻量及水灰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注入的水泥漿必須攪拌均勻,過濾後採取高壓噴氣進行孔內水泥翻攪,使水泥土攪拌樁在初凝前達到充分攪拌,水泥與土充分拌和,確保每根樁的水泥用量。

(5)按專家論證後的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施工方案施工,保證支撐體系施工質量,加強基坑監測,避免基坑出現超預警值現象。周圍建築物傾斜警戒值1%,建築物沉降速度預警值達到5mm/d,累計總沉降量達30mm。

二、模板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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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常見問題包括軸線位移,接縫不嚴,標高偏差,結構變形,脫模劑使用不當等問題,因此應做好以下措施。

(1)模板軸線測放時應儘量避免產生誤差,且測放後須組織專人進行技術複核驗收,確認無誤後才可進行後續支模。

(2)施工時,應在建築物的4個大角及電梯井進行標高定位,並在各層施工時採用鐳射垂準儀向上引測下層樓面的控制點。

(3)支模時應拉水平、豎向通線,並設豎向垂直度控制線,以避免建築物軸線位置與柱、牆實際位置產生偏移。

(4) 製作模板時應嚴格控制模板含水率,且梁、柱交接部位支撐要牢靠,並保證模板拼縫嚴密,沒有空隙,以避免在混凝土澆築時出現漏漿問題。

(5)施工時應在拼接位置做好止漿措施,並採用泡沫雙面膠,將其墊入模板之間,以保證模板拼接做到無縫、緊密、牢固。

(6)澆築混凝土時應提前澆水以保證木模板溼潤,避免其在後續工程中脹開而導致混凝土表面出現蜂窩,甚至孔洞、露筋等現象。

(7)每層樓設足夠的標高控制點,豎向模板根部須做找平,頂部設標高標記,嚴格按標記施工。

(8)建築樓層標高由首層±0。000標高控制,嚴禁逐層向上引測,以防止累計誤差,當建築高度超過30m時,應另設標高控制線,每層標高引測點應不少於2個,以便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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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預埋件及預留孔洞,在安裝前應與圖紙對照,確認無誤後準確固定在設計位置上,混凝土澆築時,應沿其周圍分層均勻澆築。

(10)樓梯踏步模板安裝時應考慮裝修層厚度。

(11)模板和支架要有足夠的剛度,且模板構造要合理,以防因模板各杆件間的變形不同而造成開裂,產生混凝土裂縫。

(12)梁模板以及牆模板的上部均須設有臨時撐頭,以保證混凝土澆搗時梁、牆上口寬度一致。

(13)施工時應正確設定沉降縫,並限制伸縮縫間距,以避免超出規定範圍,在混凝土結構產生較大裂縫,影響後續施工。

(14)刷脫模劑應在清除模板上的遺留混凝土殘漿後再進行,同時應禁止使用廢機油作為脫模劑,應選用皂液、滑石粉、石灰水等化學制品作為脫模劑。

(15)模板脫模劑雖塗刷方便,但易造成汙染。因此,塗刷過程中應保證其塗刷均勻,且不得汙染鋼筋和混凝土的接茬處。

(16)脫模劑的塗布方式可採用刷塗或噴塗,但每道均不宜太厚,且應在第一道尚未完全固化之前儘快塗抹第二道,以使兩者之間結合良好,從而避免因底層固化時間過長而產生剝落脫皮現象。

三、塔吊工程措施

常見事故

(1)基礎地耐力不符合塔吊規定要求,不採用打樁或灌注樁措施盲目施工,導致塔吊安裝後基礎沉降幅度大,垂直度傾斜超過規範而發生事故。

(2)基礎鋼筋短缺或混凝土澆築不密實及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夠,強度不到而安裝塔吊導致事故發生。

(3)因工程結構需要,塔吊附牆間隔不符合規範要求,撐杆超長。在作業過程中無專項方案及計算或撐杆採用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劣材製作。焊接作業時,焊縫虛焊、假焊、咬肉導致焊縫撕裂或杆件折斷而發生事故。

(4)吊起重臂時,吊點不準,吊繩選擇錯誤致使起重臂不平衡,使吊繩脫離吊鉤造成墜地傷亡事故。

(5)鋼絲繩捆縛方法不對,致使在下放拉桿過程中鋼絲繩掛到拉桿連線銷,由於重力的作用拉桿忽然失重著落,致使塔吊擺幅較大造成倒塌事故。

(6)安裝塔帽或平衡臂時,吊車未按照規定上翹或下俯致使塔頂後傾而造成事故。

(7)不嚴格按照拆裝程式,尤其拆卸配重時,先拆起重臂、後拆配重導致塔吊重心後移而傾覆。

(8)塔吊運輸,拆裝過程中,由於未對弓板型力矩限制器進行有效防護及塔頂的擺放位置不準確,或有其他構件對力矩限制器的壓迫造成其失效,或由於違規操作和疏忽等原因,造成弓板式力矩限制器結構意外變形,導致頂杆與開關觸頭不同心,頂杆無法觸碰開關使開關動作,最終導致力矩限制器失效。

防範措施

(1)基礎鋼筋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不得隨意增大或減小。澆築時採用不低於C30等級混凝土,澆築結束後要蓄水養護做好試壓塊(7d及28d兩組),做好沉降觀測點,待試壓混凝土強度達到95%以上再進行整機安裝。安裝後要定期對塔吊垂直度進行觀測並記錄。

(2)超長附牆受力要有廠方設計或單位技術工程師進行驗算送交上級主管部分審批,採用國標原材料製作。在焊接過程中要派專業持證焊工進行作業,焊縫要嚴格按照附牆方案要求進行焊接。

(3)拆卸起重臂根部與塔身過渡節的連線橫銷前要用直徑12。5mm鋼絲繩或直徑25mm的大繩將塔身與前臂根部鎖緊,當起重臂平穩地脫離塔身後,才能取掉鋼絲繩或大繩放下起重臂(平衡臂同樣)。起吊時吊點間距L應滿足:8m≤L≤15m,鋼絲繩夾角一般不大於90°,安裝時做好起重臂及平衡臂在平衡狀態下的吊點位置並作永久性標準位置(變幅小車鎖緊在根部並作好位置標誌)或者嚴格按照說明書吊點。

(4)鋼絲繩一般採用直徑22。5mm長9~11m“走馬”捆縛,以便拉桿下放時鋼絲繩能順拉桿連線銷自然下滑到規定位置。

(5)拆除配重和起重臂平衡臂前必須要先用螺栓或銷軸將回轉支承與標準節聯接後方可進行作業。在未拆除配重的情況下,嚴禁拆除起重臂。並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留一塊相應配重,另外起重臂拆卸後不準使平衡臂懸空過夜。

(6)塔式起重機的行程開關同樣也是極其重要的,因此,對行程開關進行合理的除錯,可以在塔式起重機出現非正常工作時及時的進行保護。

(7)一般情況下力矩限制器的開關位置的防水效能非常差,因此,在正常的安裝完成後要對開關進行合理的防水保護,從而保證開關在乾燥、清潔的環境中工作,從而增加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性。

四、腳手架工程措施

搭設要點

(1)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得大於架高的1/200,且立杆頂端應高出建築物屋頂1。5m,同時,立杆接頭除在頂層可採用搭接外,其餘各接頭必須採取對接扣件。

(2)腳手架底部必須設定縱、橫向掃地杆,其中縱向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墊鐵塊表面不大於200mm處的立杆上,橫向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大橫杆應設於小橫杆之下,在立杆內側,採用直角扣件與立杆扣緊,大橫杆長度不宜小於3跨,並不小於6m。

(4)搭設中每隔一層外架要及時與結構進行牢固拉結,以保證搭設過程中的安全,要隨搭隨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適度擰緊扣件。

(5)剪刀撐的接頭除頂層可以採用搭接外,其餘各接頭均必須採用對接扣件連線,同時剪刀撐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小橫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距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150mm。

拆除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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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腳手架拆除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且連牆件應當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牆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後再拆腳手架。

(2)拆除腳手架時應先拆除附近的電源線,如地下有予埋電源線應做好保護措施,嚴禁在電源線周圍拋下扣件、鋼管。

(3)拆除立杆(6m規格長)須由2人進行,主水平杆下30cm範圍的立杆,禁止單人拆除,且要求在上一平橋步距拆除前完成拆除,操作不當容易造成高空墜落(包括人及物)。

(4)大橫杆、剪刀撐、斜撐應先拆中間對接扣件,托住中間再解開端頭扣;同時,剪刀撐、斜撐只能在拆除層上拆除,不得一次全部拆除,拆除剪刀撐時必須繫好安全帶,且兩人以上合作拆除。

(5)連牆件不得提前拆除,在逐層拆除到連牆件部位時,方可拆除,在最後一道連牆件拆除之前,應先在立杆上設定拋撐後進行,以保證立杆拆除中的穩定性。

五、拆除工程措施

(1)多層磚混結構房屋拆除,應自上而下逐層拆除,不得數層同時交叉拆除;應逐件拆除結構構件,先板、梁,後牆、柱;除平房外,一般不得采用推(拉)倒拆除的方法。

(2)工程監理是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實行對房屋拆除的旁站式監理,切實加強對拆除現場的安全監管,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

(3)拆除方案及拆除技術交底切忌簡單化、形式化。拆除方案除文字說明外,還就繪製必要的圖紙,標明拆除方法和拆除程式;落實逐級、逐項技術交底制度; 拆除過程須有技術人員現場指揮。

(4)在拆除過程中,對待拆的樓板、殘恆斷壁,必須採取可靠的支撐、支護等加固安全措施,防止倒塌。

(5)拆除過程中的房屋,受氣候和環境的影響較大,故須高度重視,防範、排除由此誘發的安全事故。

(6)房屋拆除須顧及到周邊環境及安全。拆除前,施工單位應對被拆建築物及周圍的安全環境進行評估,拆除建築物周圍應設有安全防護網和防護棚,被拆除房屋應全部騰空,拆除現場應劃定危險區域,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並派專人守護。在居民密集點、交通要道附近,腳手架須採用全封閉圍護,並搭設防護隔離棚。

六、地下工程措施

做好這6項措施,您們工地基本不會出施工安全事故了!

地下工程措施常見事故通常包括以下原因:由於隧道開挖後支護不及時,隧道頂部的 “浮石”墜落而產生;由於隧道洞口段施工時技術措施不得當,盲 目進洞,造成隧道口坍塌以及上方岩石體滑坡等;由於隧道圍巖鬆軟破碎,未做好臨時支護的設計要求;由於地質勘探不準確,圍巖效能變化性大導致施工工法有出入,應急措施不及時造成隧道內大範圍坍塌;開挖方法和程式不規範引發坍塌事故。

針對以上問題,在專項技術措施中應注意以下方面。

(1)鋼架施工。在搬運過程中應綁紮牢固以防 發生碰撞傷人、車輛傾斜、構件墜落等事故。鋼架的架設應由專人按規定的訊號進行指揮,隨時觀察圍巖動態或噴射混凝土的情況,防止落石、坍塌引起傷人事故。其次作業人員在緊固螺栓時,要站在平穩牢固的腳手架上,並繫牢安全帶,防止發生工人墜落事故。

(2)錨杆施工。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錨杆的抗拔 力。同時注漿人員要加強個人防護,戴皮手套、口罩、眼鏡、防護罩等,注漿作業開始前和結束後,應認真檢查、清洗機械管路及接頭。檢查後應經過試運轉方可開始正式作業。以防止發生劇烈振動、管路堵塞現象;當發生注漿管路或接頭堵塞時,需在消除壓力之後,再進行拆卸和維修。

(3)噴射混凝土施工。在噴射混凝土作業開始前 應仔細檢查圍巖受噴面,徹底清理危石;同時應有專人仔細檢查管路、接頭等,防止在噴射時因軟管破損、接頭斷開等引起的事故。進行噴射作業時,必須配戴防護用具,應根據噴射方式、混凝土配合比等條件,採取合適的防塵措施,控制空氣中的粉塵含量,對從事噴射作業的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