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偷拍他人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看到報道男子偷窺偷拍的新聞。在未經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對他人進行拍攝的行為,這是對他人權利的侵害,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麼,偷拍他人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偷窺別人隱私怎麼判?

偷拍他人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

2019年偷拍他人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隱私權

隱私權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舉例來說,比如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住址、電話、公民的身體特徵、形象,這些未經許可其他人都不能刺探、公開或者傳播。還有公民的個人活動,特別是在住宅內的活動,不能受監視,不能被窺視,別人不能攝像、錄影,當然法律上監視居住的除外。

偷拍並且將超出公共領域的私人資訊在未經當事人允許的情況下在網路上傳播,確實構成了侵犯他人隱私權。

2、肖像權

對於不涉及隱私的純肖像偷拍,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也就是說,偷拍行為是否侵犯公民肖像權,還需要根據是否經本人同意,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偷拍的肖像等來考量。

3、名譽權

網路名譽侵權是指行為人在網際網路上故意採用諷刺、謾罵或者捏造事實等手段,透過留言、釋出資訊或者評論等方法,降低他人的道德品質,降低法人的產品聲譽,造成嚴重後果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在微博等公共平臺上透過“罵戰”“口水戰”等互相謾罵、諷刺,詆譭他人的名譽,都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譽權。

偷拍他人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019年偷拍他人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3、刑事責任

《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偷窺別人隱私怎麼判 ?

2019年偷拍他人侵犯了公民哪些權利?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六項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該違法行為的特徵是:

1、是行為侵害的物件必須使他人隱私。所謂隱私,即是指不願意讓人知道、屬於個人的生活私密,如兩性關係、生育能力等。隱私一旦公開,就會給當事人帶來心理壓力和苦惱。

2、是行為人必須採取偷窺、偷拍、竊聽、散佈等手段。對於偷拍、偷窺等形式侵犯他人隱私權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舉不勝舉,最為常見可謂一些“狗仔隊”偷拍明星的私生活。針對偷拍盛行的情況,香港立法會已經開始討論將偷拍、散佈他人隱私列入刑事犯罪。但內地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偷拍導致他人隱私權受到侵犯的,最重的處罰是治安拘留。

3、我國刑法目前還沒有將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直接規定為犯罪,根據罪刑法定原則,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目前還不能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