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星杯釣魚邀請賽章程

一、主辦單位:

湖南天狼星釣具有限公司

二、承辦單位:

湖南萬眾戶外運動有限公司

湖南惠臨漁樂文化有限公司

三、支援單位:

臨湘市浮標產業辦發展中心。

臨湘市釣魚運動協會

五、友情合作單位:

湖南池海釣具有限公司

湖南凱作釣具有限公司

湖南川澤釣具有限公司

湖南言午釣具有限公司

六、支援媒體:

快樂垂釣頻道

臨湘電視臺

臨湘生活網

網紅直播

七、比賽時間及地點

1、比賽時間:9月26日

2、報到時間:9月25日下午16點

9月26日上午7:30—8:00抽籤、8:00開幕式

下午5:30 閉幕式(頒獎)

8:30比賽開始(具體開賽時間有可能因當天實際情況變動)

3、報到及比賽地點:臨湘國際垂釣中心

八、比賽專案

1、3。6米物件魚2場,計重量(花白鰱除外均為有效魚)5號魚池。

2、4。5米混養大鯽魚池重量賽2場(花白鰱除外均為有效魚)6號池。

本次比賽為計分賽,總成績相同時以總重作為第二評分標準,總重相同則透過抽籤決定勝負。

1、獎金與獎品

第一名:獎金6000元+獎盃+證書+釣竿一支

第二名:獎金3000元+獎盃+證書+釣竿一支

第三名:獎金1500元+獎盃+證書+釣竿一支

第四名:獎金800元+證書+釣竿一支

第五名:獎金700元+證書+釣竿一支

第六至十名:獎金500元+證書;

第十一至二十名:獎金300元+證書;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獎金200元;

三十名以後逢尾數“6”排名的選手獲幸運獎金100元

九、報名人數及報名方式

1、參賽資格:凡年滿18——65週歲身體健康者均可報名參賽。

2、每人交納賽事報名費120元。

黃金眼浮標一支、高檔主線一盤、子線一盤。

3、報名地點及聯絡人:

李榮霞:13535751807(微信同步)

4、特別說明:本次比賽限報120人

(1)所有報名以交費為有效;

(2)報名且交報名費後如若個人原因不能參賽者,一律不退報名費。

十、比賽規則(重要內容,參賽釣手務必詳細閱讀,遵守以下規則)運動員在參加整個賽事活動中,應遵守本競賽規則,具體如下:

1、適用黃牌警告的競賽規則

(1)釣箱(或其它釣具)應按釣位線的指示擺放,邊沿不得超過池壁,支桿架的方向應對準釣位線箭頭的方向。

(2)竿包及護包(或其它釣具)放在指定位置,運動員的參賽卡掛在竿包或漁護包上。

(3)釣箱的長度、寬度和高度均不得大於80釐米、60釐米和50釐米;漁護口最長邊直徑不得大於60釐米,比賽時入水深度不得小於30釐米;抄網頭最長邊直徑不得大於60釐米,抄網總長度不得大於360釐米。

(4)運動員必須手持竿把垂釣。手竿的拋竿方式必須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後往前的運動;拋竿過程中無論何因丟擲本垂釣區範圍,應立即收回重新拋竿;中魚後魚竄離本垂釣區或抄魚區,應儘快將魚遛回,不得影響其他運動員比賽;不得有意錨魚和掛魚,造成魚類死傷。

(5)比賽中運動員不允許接受任何人指導和指導其他運動員。

(6)比賽結束後,未計量前,不管有無漁獲,運動員不得拎動漁護,必須在釣位上等待裁判員計量。

(7)比賽期間運動員應堅守在自己釣位上,有事離開釣位時,必須經裁判員同意。不得無故退出比賽,確需退出者,須向裁判員申明正當理由,並取得同意後方可離開。

(8)任何時候都應主動接受裁判員對釣具和餌料的檢查。

(9)比賽期間不得大聲喧譁。

(10)不得有針對技術官員、其他運動員、觀眾或其他人員使用侮辱性語言或手勢。

(11)比賽結束後,應將本釣位清理乾淨,不得向賽池內丟餌料及任何物品,比賽中禁止吸菸、接打手機等通訊工具和使用發聲計時器。

(12)賽事組委員會如發放服裝及釣具,並要求穿戴使用時,運動員必須遵守。

(13)運動員必須品行端正、文明垂釣、保護魚、水資源和自然環境、遵守賽事制度、聽從裁判員的指揮。

(14)比賽前及賽中不允許飲用任何酒精飲料,不得服用任何致興奮、致幻藥品及物質。運動員若違反上述規定,則給予黃牌警告處罰。

2、適用加罰積分處罰的競則

(1)手竿釣組必須是由:手竿、單立漂、主線、子線、漂座、單鉛座(含鉛)和釣鉤組成,不能增加或減少配件;釣竿長不得超過規定竿長的(正負)3釐米;線組長度(主線加子線長度)不得超過竿長30釐米 ;漂座底部至漂尾尖的長度不得大於50釐米;八字環至漂座的距離不得小於60釐米;必須使用無倒刺鉤;單子線只能綁一個鉤(一個鉤指一個釣尖的鉤);釣鉤的數量不得超過2枚。

(2)運動員必須獨立完成賽前準備(進入釣位、組裝釣組、調製餌料)和垂釣過程,必須自釣、自抄和自取。

(3)運動員進入釣位後,賽前非校驗釣組時間,線組不得入水。

(4)運動員必須在釣位上拋竿和揚竿,在垂釣區作釣。只允許一套釣具進行比賽。

(5)運動員的漁獲必須回到水體後,才允許下一次拋竿。

(6)本次比賽餌料自備,具體使用規定以賽前總裁判長宣佈為準。自備餌料嚴禁使用泡泡球、水母、清窩、蟲餌、活餌、擬餌、拉拉糊、果凍、麻團、昆布絲,白餌,疑似白餌, 米飯類製品、散炮等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質和新增劑;比賽時餌料只能直接粘接著在鉤上;任何時間不允許用手拋或器具打窩。

(7)比賽進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換、傳遞餌料和交流與比賽技術有關的資訊。

(8)比賽中無效魚不得入護;在非抄魚區抄上來的魚不得入護;比賽結束口令下達後,未解魚入護的魚不得入護。若強行入護:尾數賽計量時應首先扣除強行入護的尾數;重量賽計量時按強行入護的尾數在漁獲中選取最重單尾(或雙尾)的魚扣除,再作處罰。運動員若違反上述規定(或在本次賽事中被兩次黃牌警告),給予加罰積分3分處罰。

3、適用紅牌處罰的競賽規則

(1)任何時間不允許毀窩。

(2)所有漁獲必須計量,不得將漁獲倒掉。

(3)在賽事活動中不允許有故意換人、換位和換卡等弄虛作假行為。運動員若違反上述規定,給予紅牌取消本次比賽資格的處罰。

4、適用上報處罰或追加處罰的競賽規則

(1)在賽事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情節嚴重者。

(2)比賽結束後,不接受現場媒體採訪,情節嚴重者。

(3)無故不參加頒獎,違反頒獎禮儀,情節嚴重者。

(4)因對裁判個人的問題或成見,透過媒體評論,質疑整體技術官員,否定整個比賽,而損害本專案的聲譽,情節嚴重者。

(5)參與與賽事有關的一切有價賭博行為,情節嚴重者。

(6)有影響比賽結果的行賄和受賄行為,情節嚴重者。舉報、申訴參賽選手需要仔細閱讀競賽規則,繳費參賽即作為閱讀並知曉,且遵守競賽規則的認定。如有違反競賽規則將會受到相應處罰,乃至取消當場比賽資格,甚至後面比賽的資格。

5、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對其他運動員的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運動員需實名制舉報;

(2)向所在賽區的分割槽裁判長進行舉報;

(3)提供舉報者拍攝的影片、照片或相關兩人以上人證等證據;

(4)舉報時效需在違規現象發生後15分鐘內進行舉報。

(5)比賽過程中運動員對分割槽裁判長成績統計有異議,本人應在15分鐘以內向總裁判長進行申訴,總裁判長的判罰為最終判罰。

(6) 參賽運動員如對裁判委員會的裁決有異議,可在比賽成績公佈後15分鐘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應提交書面意見及申訴費500元人民幣(若勝訴則費用全部退還)。

第九屆大眾釣魚比賽組委會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