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者的冷漠從何而來

懸疑推理電影《告白》由日本小說家湊佳苗原作改編,講述一位失去愛女的女教師進行冷血復仇的故事。影片展示多名被弱點吞噬人的悲慘命運,情節緊湊,懸疑反轉,意義深刻,加之演員演技精湛,該片獲第34屆日本電影學院獎最佳作品、最佳導演、最佳劇本和最佳剪輯四項大獎。

影片以森口老師自言自語的告白開始。森口是位單親媽媽,四歲的女兒被發現溺亡在泳池。警察認為這是意外事件,森口卻發現是其班上的兩名少年聯手殺害了女兒,她明白14歲以下的少年具有刑事豁免權,所以法律上無法懲罰兇手,於是在離職前,她開始了對這兩個少年的報復。她不動聲色地指責著殺人兇手,用欲蓋彌彰的方式在班裡將兩名少年的身份公佈,並宣佈已在這兩個人的牛奶里加入了感染了艾滋病毒的血液。

班裡的同學們從森口老師緩緩講述的資訊裡知道了殺人兇手是修哉和直樹,新一輪的悲劇就此蔓延。

《告白》原著小說中有這樣一段文字:“大部分人多少都希望受到別人的讚賞。但是做好事做大事太困難了。那最簡單的方法是什麼呢?譴責做壞事的人就好了。話雖如此,率先糾舉的人,站在糾舉最前線的人還是需要相當的勇氣的。但是跟著打落水狗就簡單了,不需要自己的理念,只要附和就好。這麼做除了當好人,還能發洩日常的壓力,豈不是一舉數得的樂事嗎?而且一旦嚐到甜頭,一次制裁結束後為了獲得新的快感就會找尋下一個制裁物件吧。一開始的目的是要糾舉壞人,漸漸就變成強行創造出制裁物件了。這樣一來就跟中世紀歐洲的女巫審判沒有兩樣。愚蠢的凡人忘記了最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自己並沒有制裁他人的權利……”

修哉來校上課,遭到同學排擠和校園暴力。當理性且過於自信的學生美月,用過去的事情和“戀母情結”刺激修哉時,儘管修哉明白美月是最懂他的人,但精神崩潰的他還是用錘子錘死了美月。後來修哉決定炸學校,行動前他在網站發了一段影片,說出自己的心路歷程和遠大抱負。而知道真相的森口悄悄把炸彈從學校挪到了修哉媽媽的實驗室,當修哉“信心滿滿”地摁下引爆按鈕時,他最愛的母親被炸死了。

直樹一度請假,在家中歇斯底里地吼叫,但是內心卻保持著對死亡的麻木不仁,即使聽說喝下了含有艾滋病毒的牛奶後,仍然拒絕去檢查,他認為這些都不是事兒,因為他的心早已死去。新來的老師多次試圖挽救他,也未曾喚起他救贖的心靈。最終他殺死了不願意接受現實的媽媽,木然地坐在床上……

整部影片以暗灰、冰藍、墨黑色調為主,主角們在壓抑凝滯的氛圍中不動聲色、冷漠的告白,關於生命、人性和死亡的告白,血腥的場景、精神的摧殘、消失的生命,無不震撼著觀眾。

兩個少年為什麼會走上殺人的道路,這值得我們深思。兩人與森口並無矛盾,修哉電暈女孩,只為引起母親注意,而直樹笑著把電暈後的女孩扔進游泳池,只是證明自己並不懦弱,對待死亡如同兒戲,殺人動機匪夷所思。然而回望現實,這類懵懂少年不計後果的傷害事件卻屢有發生。看似荒唐而幼稚的行為背後,既有家庭的原因,也有社會的原因,是由一系列微妙的影響所構成。

回到影片,殺人者暴虐可恨,我們可以從家庭教育中尋找到根源。兩個家庭都不缺少愛,但是教育卻都圍繞著父母的喜好和希望。修哉學習好,被父母寄予厚望,一旦不令媽媽滿意就要被打;直樹本來開朗樂觀,但體質弱又偏要被要求上體育社,從而遭到嫌棄,失去自信。從沒有人關注過他們的心理健康和需求,更沒有人去教他們如何遵守法律、如何敬畏生命、如何表達自己的不滿,導致最終的悲劇。以“愛”之名行使的教育,卻讓孩子墮入萬劫不復。

復仇者本值得同情,卻因為缺少對法律的信仰,又成了行兇者。她謊稱給兩名少年投放了艾滋病毒,這種“軟暴力”的報復其實更殘忍,不是使仇家肉體上的消亡,而是從精神上徹底摧毀他們。其間,她知道修哉已安放炸彈,並沒有報警,而是把炸彈轉到修哉母親的實驗室。儘管影片沒有給出答案,但是等待她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現實中,很多復仇的案例也證實了私力救濟只能導致更大的悲劇。這不是一個快意恩仇的世界。當聽到在校園禮堂內修哉因為得知親手炸死了母親後歇斯底里的哭喊,當看到精神崩潰的直樹奪過刀,殘忍地把母親殺害,結局已經很明顯,沒有一個是贏家,所有人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影片名為《告白》,實際上是幾位主人公孤獨的獨白。整個過程,森口老師、修哉、直樹都沒有被別人理解,都是孤獨地由著內心去行動。森口或許不是一個優秀的老師,但也絕對不是一個不稱職的老師,但學校對學生利用老師的關心謊報性騷擾的事件處置不當,讓森口老師心有餘悸地儘量避免與異性學生相處以保護自己,這一自我保護行為卻被學生理解為不負責;當自己的女兒被自己的學生傷害致死,警察草率地認為是小孩自己餵狗掉進泳池溺斃時,她心中的惡破土而出。兩個作惡的學生知道由於年紀的原因他們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而毫無悔過之意,甚至沾沾自喜!這一切,讓森口老師最終選擇了復仇。如果他們共同存在於一個健康、正常的環境中,或許,他們的命運會被改寫。

告白者冷漠,卻警醒世人,特別是對於法律工作者有著更深刻的意義。近年來少年暴力犯罪屢有發生,從法律角度,14歲以下少年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但這不應當成為少年犯錯的“護身符”。作為司法者,如果可以完善收容制度,及時地對犯錯的孩子進行心理疏導,糾正他們扭曲的行為和人生觀,或許就能斬斷罪惡鏈,如果把普法做到更廣更深更細,讓孩子們從小養成知法守法的習慣,悲劇或許就會更少一點。每一個人的心理都有陰暗面,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足夠的陽光照進心房,驅散黑暗。(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