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堂會審丨以“加班費”名義私分小金庫該當何罪2021-12-16 TAG: 金健監理國有公司濫用職權本案中,監察機關事先掌握的是金健的貪汙問題,而金健歸案後又主動交代了以合作經營為名收取“分紅款”的受賄行為以及違規私自決定發放賬外資金的問題,因此金健主動交代的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可以認定為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 [ 檢視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