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夫妻分居二年就自動離婚,民法典有這樣的規定嗎?

民法典施行以後,民法典“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的規定,是原婚姻法沒有的,按該款規定,一方起訴離婚後,如果法院判決不准許離婚,一方以法院判決不准許離婚後又分居一年為由,再次起訴離婚,... [ 檢視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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