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特種裝置作業人員?

什麼是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1月16日釋出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專案》共有11個大項,20個專案的作業人員(含安全管理人員)需要按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持證上崗。

特種裝置的使用單位及操作人員一定要注意,如使用未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檢測和作業的,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裝置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大家一定要記住,千萬不要違法喔。

何為特種裝置作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