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后豪族兼併之風肆起,東漢豪族兼併之風更甚,幾乎不受限制

益州豪族在長期的發展演變過程當中,因為由於特定的地理環境、歷史發展、政治環境等多種因素影響,造就了益州大姓豪族特徵的多樣性。其中富庶性、宗族性、官僚性、儒化性是巴蜀豪族最為顯著的特性,其中富庶性是豪族官僚化、儒學化的基礎,宗族性、儒學性是巴蜀豪族官僚化的保障。漢武帝以後豪族兼併之風肆起,東漢以後豪族兼併之風更甚,幾乎不受限制。

漢武帝后豪族兼併之風肆起,東漢豪族兼併之風更甚,幾乎不受限制

反映出兩漢益州豪族

許多豪族成為大土地所有者,隨之豪族田莊經濟也發展起來。在今巴蜀川渝地區出土了許多兩漢時期的反映田莊經濟生產生活方式的畫像磚石,以及一些水田模型和陶製陂塘模型。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兩漢益州豪族田莊經濟的內部結構和一些基本特徵:其一,田莊以農業為主,多種經營方式並舉,其自給自足化程度極高。飼養牛馬,放牧豚駒。植樹種瓜,播種五穀。販賣慄橘,採茶舂米等。可見田莊經濟除了經營農業還兼營漁業、林業、手工業、商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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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需要指出的是巴蜀地區的農業水利設施在當時相當完善,近年從四川地區出土的大量陶器水田模型,大多都帶有水田、池塘、溝渠、魚塘、排水設施等,形成了集積水—灌溉—養殖等於一體的綜合經營模式。這些水利設施的修建豪族都可以依靠自己完成,不僅可以使得豪族田莊無旱澇之災,也可以增強豪族田莊經濟生命力。其二,田莊產品不僅是供自身需要,還有一部分是拿來供應市場,田莊其實也是商品生產基地。其三,豪族田莊多擁有自己的私人武裝力量,是一種亦兵亦農的半軍事化組織。

隨著豪族勢力的不斷壯大

豪族的武裝力量也在不斷壯大,其武裝力量主要是為了“御春飢草竊之寇”與“備寒凍窮厄之寇”。三蜀之外的益州其他地區,也不乏家財萬貫的豪族存在。巴郡譙玄西漢成哀之世為諫議大夫,王莽篡漢後辭官回鄉,公孫述據蜀稱帝屢次差人召見,不應,後述欲鳩之,其子持錢千萬,被赦免。巴郡馮緄,家富好施,賑赴窮急,深受鄉鄰愛戴。馮緄後來平定武陵之亂,皇帝賞錢一億而固辭不受。閬中周群,家富多奴,在自家庭中建設高樓,以觀星辰,而不喜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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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州豪族財力雄厚是一個普遍的特性。豪族的鉅額財富是豪族得以存在及發展的基石。其財產來源無外乎有以下幾種途徑:其一是透過經商累財致富,如成都何顯是司空何武之弟雖然仕宦,但仍有市籍。其二是因功勳而獲得賞賜。如巴郡馮緄,一次就獲賞賜億錢。南安鄧通獲得文帝賞賜的礦山經營權,而富可敵國。新都楊厚欲告老還鄉,皇帝賜車馬錢帛準其歸家。武陽張綱有功於朝廷,卒於任上,皇帝賜錢百萬以示慰勞。其三是貪汙受賄。在封建專制的時代,為官者貪汙腐敗是一種常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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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漢安年間廣陵郡發生農民起義,武陽人張綱前往調查事況,漢靈帝光和年間,板楯蠻寇略三蜀、漢中等地,朝廷欲出大軍平定,問方略於益州計曹掾程苞,板楯蠻有功於朝廷,雖反,實屬迫不得已,主要原因在於官吏更賦至重,待之如奴婢,受壓迫日深,陳訴州郡無人理睬,故不得已而反之,只需選賢吏即可。皇帝從之,果如是。其四,豪強兼併勒索。一些豪族憑藉宗族權勢,在地方上魚肉百姓,巧取豪奪是常有之事。戰國時期,各個諸侯國都在針對以前宗族組織進行改革,試圖拆散西周以來遺留下來的宗族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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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

與中央集權制度適應的小農家庭逐漸成為主流,但是先秦以來遺留下來的宗法觀念依然存在,對人們有很大的影響。從空間和歷史角度出發,秦朝時期關東區域宗族組織相對較強,而關中地區由於商鞅變法施行什伍制度,宗族組織相對較弱。西漢中後期,豪族的生存環境開始寬鬆起來,豪族的宗族規模也逐漸擴大,豪族宗族勢力也開始在地方活躍起來。其主要原因有二:其一,漢武帝採取董仲舒意見“罷黜百家,獨尊儒學”,提高儒學地位以及漢元帝進一步尊儒,使得儒學復興,儒學的社會教化功能逐漸恢復;其二,這一時期豪族為求自保和上進,宗族團結的作用越來越能凸顯出來,宗族團結成了豪族發展的內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