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案反轉?涉事男領導王某文不構成犯罪,僅拘留15日

近日,濟南市某檢察院通報了“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的處理結果,

認定王某文不構成犯罪,不予逮捕。

隨後,濟南市公安局終止了偵查活動,這意味著王某文不會因為這件事再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4條之規定,王某文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5日。

昨日上午,王某文妻子表示,王某文正在回家的路上。

阿里女員工案反轉?涉事男領導王某文不構成犯罪,僅拘留15日

這個通報發生後,迅速引起了輿論熱議。支援女員工的人控訴不公,為她不值。支援王某文的人認為事件徹底反轉了,王某文應該反過來起訴女員工誣告。

誣告是把白的說成黑的,把沒有的說成有的,事實雖然沒有女員工控告的那樣嚴重,但女員工也不是純粹編造,王某文確實做了不軌之事,不然為何會被行政拘留呢?須知道,

拘留15日,已經是《治安管理處罰法》44條的頂格處罰了,女員工的行為,是否構成誣告,還需要綜合其他情況,由法官來定奪。

阿里女員工案反轉?涉事男領導王某文不構成犯罪,僅拘留15日

簡單來說,王某文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但違反了相關法律。事件並不算徹底意義上的反轉,

王某文也不是部分網友口中的盛世白蓮花,急著為他洗白的人和嘴巴上說著那些支援女員工的人不會獨立思考,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女員工自己也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這一點毋庸置疑。

網路時代,很多人喜歡用輿論來追求所謂的正義,這種形式,可能會產生另外一種“不正義”。

資訊爆炸的年代,人們分配給每個熱點事件的時間和注意力是很有限的,那些先站出來發聲,寫小作文的人,往往能佔據輿論的高地。但是那些聲淚俱下的小作文,不一定真實。

阿里女員工案反轉?涉事男領導王某文不構成犯罪,僅拘留15日

以李星星事件為例,那篇小作文,在一個下午的時間,就引爆了輿論。小作文十分離奇,尺度又很大,涉及倫理、性侵、未成年、自殺、跳海等多種要素。但調查結果出來後,所有人都被驚呆了。李星星和父母,騙過了所有人,年齡造假,主動求收養,利用輿論向警察施壓,甚至敲詐鮑毓明,雖然鮑毓明也不算什麼好人。

梁穎事件中,那一句:“愛我,就要強暴我”,讓不少網友心疼,其前男友社會性死亡,丟掉了工作。不過他後來也學會了寫小作文,用同樣的方式回擊,扳回了一局。

隨著行動網路和智慧手機的普及,社交媒體的門檻越來越低,使用者的年齡也越來越小,受教育程度也很有限,狗血的小作文才能吸引人的目光。

阿里女員工案反轉?涉事男領導王某文不構成犯罪,僅拘留15日

現在小作文甚至已經形成了一條灰色的產業鏈,都美竹和吳亦凡事件中,背後寫手的存在,就說明了這一點。有寫手寫文,有推手送上熱搜。看起來這是在用輿論維護權利,但實際上是很可怕的一件事,短短數百字,就可以讓人在社會上失去立足之地。但涉及到犯罪問題時,輿論也會給司法造成一定的壓力,會影響到司法獨立性。

好在相關部門一次次頂住了輿論壓力,讓案件的真相浮出了水面,但這還不夠,

那些寫小作文的人,浪費了社會資源,浪費了公眾注意力,也給警察辦案造成了一定影響,還有可能演變成“狼來了”的故事,讓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發聲的時候不被關注和認可。

那些用小作文挑動大眾情緒的人,要接受一定的懲罰,才能把輿論監督的正面效力發揮出來,而不是讓輿論成為少部分人謀取私利的工具。

作為普通的網友,我們要從這些事件中學到經驗教訓,看新聞的時候不要上頭,不要因為某個人先站出來控訴了,就相信他說的一切都是對的。警方辦案速度是很快的,等到藍底白字的公告出來以後,再發表自己的意見其實也不遲,不要讓自己的正義感和同情心被部分不懷好意的人利用。

大家是如何看待這一新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