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發展可以走捷徑嗎?

品牌發展可以走捷徑嗎?

商標要靠長期的誠信經營,才能使它越來越有價值,

蹭熱度、傍名牌

雖然能在短時間內提升,但是對於一個品牌的長期發展來說卻是自絕後路。近期有報道湖南永和食品有限公司其售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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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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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熱度,最終被位元組跳動網路公司起訴,判賠

134

萬!

據報道,

2017

年位元組跳動公司就以侵害商標權為由狀告湖南永和食品公司,起訴至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高達

1000

萬元!原因是永和公司生產食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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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字眼為賣點,在整體視覺上突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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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在各大電商平臺上進行售賣,而且在相關店鋪和商品描述中也使用了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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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眼。

經過一審法院審理後,判定位元組跳動公司所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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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因此構成

馳名商標

。而湖南永和食品公司所銷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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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侵權商標,需要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給位元組跳動經濟損失合理費用共

134

萬餘元!不過永和公司對此判決結果並不服,於是以

其不具有故意攀附涉案商標的惡意、涉案行為並非商標性使用、一審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過高等

向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並於

2021

1

月立案。二審法院經審理後判定,現有證據能夠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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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遲於

2017

5

月之前已經成為中國境內廣為知曉的商標。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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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在計算機程式(可下載軟體)上,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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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主要提供新聞資訊功能具有一定描述性,但該商標經持續宣傳與使用,已取得了較強的顯著特徵,並與位元組跳動公司形成了密切的對應關係。

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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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日頭條小魚仔

在文字含義上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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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區別,但鑑於涉案商標與魚類食品的相關公眾均為一般普通公眾,二者高度重合,公眾在購買其商品時,極易與涉案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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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聯絡。並且綜合永和公司也曾在外包裝上使用過

“QQ

微脖

”“

鴨裡巴巴

之類文字,因此認定永和公司存在故意攀附行為。

最終,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駁回了永和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對於企業而言,要努力經營自己的品牌,不要走捷徑,同時還要做好商標監控,要及時打擊仿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