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曾說過,“有兩樣東西,我們越經常越持久地加以思索,它們就越使心靈充滿始終新鮮並不斷增長的景仰和敬畏,這就是我們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則。”
腳踏實地,仰望星空。
追求更高目標、實現人生價值是眾人欣然前往的方向,而道德法則是規範行為的重要途徑,這種社會共識,
會
確保你的自由不影響他人的自由。
就好比前段時間眾人所關注的
“言論自由”與“槍支自由”,若沒有準繩,何其可怕!
言論自由
常常被眾人所關注
,
其
應當約束在道德與法律的標準下,請大家試想,當人群發生意見衝突時,如果言論不約束在道德和法律的尺度下,很容易上升到人身攻擊的層面,脫離了討論爭辯的本質,達到發洩情緒的程度,逐步落入
“被挑起情緒——發洩情緒——影響他人情緒”
的惡性迴圈
,
害人害己,喪失了在網路上放鬆的樂趣。
而就
在貼近我們生活的網路環境中,打著
“言論自由”的名義,卻以侮辱謾罵的言論傷害著更多的人,嚴重地汙染著網路環境,這種少數人凌駕於多數人的放縱行為應當受到懲罰,而不是
放任他們
以
“自由”的外衣掩飾內心的邪惡。
幾年前,不少媒體上廣為流傳著這樣一種言論,
“限制槍支就是限制自由”,隨著與外部訊息的流通,看到美國等國家由於不禁槍而產生的亂象,這種言論的可信度以及普及性便逐漸下降,因為有更多的人發現,這不代表自由,並且會使社會矛盾更加尖銳,威脅著廣大民眾的安全。
事實上,自由並不是無限制地行動,合理的自由應當掌握在多數人手中,而不是少部分人的發洩或者特權。
請大家試想,有人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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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上街頭,為宣洩心中怒火、報復社會,而肆意開槍射殺,滿足心中慾望,這種放縱就是自由了麼?假如這就是
部分人
的自由,那
更
多人因此而喪生,這些受到無妄之災的人們又該如何發聲?如何控訴?他們的生命已逝,自由又由誰來賦予?
在法國大革命中,就有人說過:
“自由啊,多少罪惡以你為名”
。當時,雅各賓派打著自由的旗號,實行高壓統治,逼迫民眾追隨自己制定的原則,並放棄先前的信仰,於此期間處死了許多革命派,如羅蘭夫人。近年來,美國打著解放與自由的旗號干涉別國內政、甚至顛覆政權,指責某些非西方國家不民主不自由,但事實上他們懷揣許多利己的目的,企圖以此在輿論上打壓別國,實現自己的戰略目的。
仰望星空、追求自由是我們的願望,反映我們的能力,而懂得用道德法則約束更是一種能力。將行為約束在道德準繩下,才可以達到共同自由,不然,在你享受放縱而傷害他人的同時,就得承擔他人放縱帶給你的傷害。
康德亦曾說過,
“自由不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而是想不幹什麼就不幹什麼。”
“所謂自由,不是隨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自由之火種點燃希望之光,希望之光照亮前行之路。真正的自由源於自身實力的提升,不斷學習,努力打造更好的自己
,
開闊眼界,提高格局。堅持健身可以獲得更健康的身體,身體更加自由;堅持學習某些技能,就業、兼職更加自由;堅持讀書,思想更加自由。
希望各位讀者向自由之路前行,提升境界,生活更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