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未成年人洗劫小米店,法律責任分析

福建廈門,8月30日,思明區瑞景商業廣場小米專賣店內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丟失。目前,現場作案的6人全部到案,其中一人14歲,其餘均15歲。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盜竊專賣店的行為屬於入戶盜竊嗎?

由於入戶盜竊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住宅權,而且極易引發搶劫、殺人、強姦等惡性刑事案件,嚴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所以對入戶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所謂的“入戶盜竊”,是指為實施盜竊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盜竊的行為。這裡的“戶”指的是住所,其特徵表現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這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戶”,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為“戶”。經營場所與居住場所合二為一的門市,經營時間內不認定為“戶”,而在非經營時間,根據情況則可以認定為“戶”。

顯然,商場的手機專賣店並不具備上述“戶”的特徵,這種情況也並不屬於“入戶盜竊”。

但是根據相關規定,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達到盜竊罪的立案標準。幾人盜竊5部手機、2臺平板電腦、2檯筆記本電腦,已經達到了刑事立案標準。

盜竊數額如何認定?

行為人屬於共同犯罪,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各共犯人基於共同的故意,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應對共同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負責。每個行為人都應當對自己所參與的盜竊行為和數額負責。如果盜竊財物的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6名未成年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根據《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幾名未成年人不滿16週歲,也不屬於法定的幾種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情形,因此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但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對待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做的是對他們進行教育改造,糾正其錯誤行為,以防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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