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申請“B乎”商標被駁,理由格調不高!緣何他人獲准註冊?

知乎最為人知的一個梗,以此為代表的一批答主科普知識的同時,又凸顯自己的格調(“逼格”),知乎也因此得名“逼乎”“B乎”。

有些人黑著黑著就紅了,有些名字叫著叫著就習慣了。不僅因為“謝邀。人在米國,剛下飛機。”這句人人都會用的答題梗;

還因為知乎平臺的特殊屬性,比如人人愛抬槓,而且槓得你雲裡霧裡;

另外,知乎還是全網第一個實現平均主義的平臺,每個人都是985/年薪百萬/創業大牛/人在紐約…

再加上官方加持!知乎在2020年4月1日愚人節開玩笑的氣氛裡推出“B乎”模式,還定義B乎為“B面的知乎”。B乎主要以影片為主,B乎包含“奇怪的知識增加了”、“一圈人不說兩家話”、“如何優雅的抬槓”等欄目,聽起來好像不錯的亞子。

知乎申請“B乎”商標被駁,理由格調不高!緣何他人獲准註冊?

“B乎”或者“逼乎”,無疑都是對知乎的一種打趣,其中雖包含一定程度的負面評價,但使用久了、使用多了,反而具有高度指向性,使得逼乎=知乎。將其申請為商標,既可用於官方玩梗,也能防止被他人搭便車。

官方吐槽最為致命,知乎還將“B乎”申請商標了!然而,這結果卻不盡人意!其中

第44823267號商標因為“格調不高”被駁回了!

知乎申請“B乎”商標被駁,理由格調不高!緣何他人獲准註冊?

知乎申請“B乎”商標被駁,理由格調不高!緣何他人獲准註冊?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認為“B乎”申請在第9類相關商品服務類別,

“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整體格調不高,對我國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

以下為駁回通知書原文,一起學習下:

關於第44823267號“B乎”商標

駁回複審決定書

商評字[2021]第0000217980號

申請人:智者四海(北京)技術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北京XX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44823267號“B乎”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複審。我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複審的主要理由:一、申請商標經申請人長期使用與宣傳,已取得了一定知名度,並與申請人形成了一一對應關係。二、申請商標與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34691767號“+B”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34927298號“B 寶能 BAONENG”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且引證商標二權利狀態尚不確定。況且,引證商標一、二均已共存。三、申請商標由申請人獨創,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並不會使普通公眾產生不良的聯想,亦不會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綜上,請求對申請商標的註冊予以初步審定。

申請人在複審程式中提交了所獲榮譽、報道及廣告合同等證據。

經複審查明:至本案審理時,引證商標為在先有效申請商標。

經複審認為,首先,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計算機軟體(已錄製)等複審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計算機軟體(已錄製)等商品在主要功能、用途等方面相近,屬於同一種或類似商品。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中均含有顯著認讀文字“B”,消費者在隔離狀態下以一般注意力觀察易產生混淆,已構成近似標識。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在上述複審商品上共存於市場,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稱《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鑑於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手機、顯示數字用電子顯示屏、人臉識別裝置、計時器(時間記錄裝置)複審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屬於類似商品。因此,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前述複審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二未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其次,

申請商標“B乎”用作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有悖於社會公序良俗,整體格調不高,對我國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所指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

此外,申請人提交的在案證據不能證明申請商標不屬於上述法條所禁止之情形。商標評審遵循個案審理原則,申請人所述其在先商標註冊之情形不能成為準予本案申請商標初步審定的當然依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複審商品上的註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起訴,並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合議組成員:張爽

王燕

高尚

2021年08月11日

透過企查查查詢,涉及“B乎”相關商標申請一共有5件,上面知乎的申請被駁回了,而且駁回理由屬於《商標法》第十條禁止性規定,屬於一旦駁回就不允許使用的標誌!然而有一件其他公司申請的“B乎”商標卻獲准註冊了!這是為何呢?

知乎申請“B乎”商標被駁,理由格調不高!緣何他人獲准註冊?

商標審查遵循“個案審查”原則,儘管是同名商標,涉及不同類別,審查結果可能大相徑庭!另外,商標審查有審查員的主觀因素,不同審查員的審查結果也可能有差異,因此,商標申請被駁回後可以提起復審乃至一審、二審、再審訴訟等行政救濟途徑!

20世紀90年代誕生初,網民們為了提高網上聊天的效率或詼諧、逗樂等特定需要而採取的方式,久而久之就形成特定語言了。進入21世紀的十多年來,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革新,這種語言形式在網際網路媒介的傳播中有了極快的發展。網路語言越來越成為人們網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近年來,“玩梗”逐漸成為備受網友歡迎的品牌營銷手段,畢竟有不少商標人都普遍認為,流傳甚廣的網路用語若是被註冊成商標,就很容易在市場中開啟自家商品的知名度,而且還能借此節省一定的廣告宣傳資金。大方不避諱地惡搞網友們的吐槽,做到拿得起,放得下,從而達到官方處刑最為致命的效果,化尷尬為調侃,化調侃為上頭。懂梗、會玩梗的品牌可以快速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獲得他們的好感和認同,為品牌造勢,讓消費者感受到一個有態度、有人氣兒的品牌團隊。

但是,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是打造品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雖然有著敏銳的商機嗅覺和強烈的商標保護意識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僅僅是盲目的看重網路熱詞的熱度和流量,而“隨大流”的就去搶注商標,這並非是明智之舉。網路熱梗雖然看似能夠在短時間內讓品牌得到更好的傳播,但是一旦等到熱度過去了之後,此型別的商標未必能夠經受得住時間長久的考驗,非常不利於品牌的長遠穩步發展。

在將網路熱梗註冊商標時,不僅要全面考量詞彙是否滿足《商標法》相關規定,有無傷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其他不良影響的因素;而且還要考慮作為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存在近似商標,否則就很容易被駁回,白白浪費時間和精力。同時,直接利用網路熱梗申請商標,企業在謀取利益的同時,也會承擔著巨大風險。

因此,各位申請人還是更應該回歸到本質,在產品上多下功夫,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和產品屬性,及時註冊合適的商標,併科學完善商標類別佈局。對於企業發展而言,除了腳踏實地以外,並沒有什麼太多捷徑可走。

商標申請是一件專業的事情,需要專業商標代理人提前檢索,盡力規避駁回風險,另外商標申請需要符合法律規定,任何人做不到100%成功註冊!而駁回後,也可以通過後續途徑進行救濟挽回商標!如果您對商標申請還有不瞭解,歡迎聯絡高沃智慧財產權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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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北京高沃智慧財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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