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東漢促成了法家的儒化,東漢光武帝提倡儒學,並表彰節行

儒學的嬗變

戰國末年,儒家因受當時思想及環境的影響,漸失去本來的面目。儒生一部分變為法家,如李斯、韓非,皆曾受教於大儒荀況。而大批的陰陽家和方士也進入了儒家的領域,他們大都儒服儒冠,以儒者自居,而以陰陽家言及求仙藥作為獵官詐財的手段。秦始皇所坑的“儒”,多是此輩,真正“誦孔子之言”的,為數極少。至遲在戰國末年,一部分陰陽家已有與儒家混合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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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家的基本思想和理論,至少有一部分可能淵源於儒家。孔子曾說:“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又說:“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似乎孔子也具有“天人之際”的信仰。又荀子以子思、孟子“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雖然孟子書中,並沒有顯著的談論五行之處,但他所說的“五百年必有王者興”一類的話,似乎又與鄒衍的“五德終始”論有些關連。總之,陰陽家言與儒家思想在某些地方早已是“同調”,自然比較容易混合。西漢時代的儒學,已滲入大量的陰陽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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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儒者,多好採陰陽家言以說經,認為天道人事,相互影響,因此好以自然現象來附會人事的禍福。《春秋公羊傳》,多載天變災異,既受陰陽家的影響,治《春秋》者遂多好談論此類自然怪異現象。武帝時的大儒董仲舒,曾以災異勸武帝改善政治。他所著的《春秋繁露》一書,便雜有大量的陰陽思想。元成時的劉向,治《春秋穀梁傳》,也數以禍福附會其說。總之,他們都認為天降的祥徵或災異,全是受人事的影響;與人君的勤怠、宰相的賢愚,尤有密切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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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一般人多受這種思想的感染,深信其理,因此漢儒多言天變災異以攻擊時政,君主也多臨災而懼,遇有重大事故,乃至策免三公。這類事在漢代視為當然。戰國時代陰陽家鄒衍所創的五德論,也於西漢後期為儒者用來解釋政治。昭帝以降,常有儒者指出漢運已衰,應禪位於新聖。曾有若干人因而犧牲性命,例如昭帝時符節令眭弘,上書言“大石自立,僵柳復起”,當有匹夫為天子者,勸帝禪位以順天命,結果被誅。宣帝時,司隸校尉蓋寬饒也主張皇帝應傳位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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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以為怨謗,下吏自殺。成帝時,王氏執政,儒者谷永,仍主天運迴圈漢德已衰之說,並屢次上書,專攻成帝私生活的敗壞,以掩護王氏的擅權。漢廷因其黨於王氏,無以制之。其後哀帝欲法堯禪舜,傳位董賢,可能也是受這種思想的影響。西漢末年,又有“讖緯之學”的出現,而內容更為怪誕。讖是一種預言式的文字或圖畫,以詭奇的隱語道出未來的大事。光武本人也深信圖讖,因此東漢初年以讖緯解經的風氣,仍不稍衰。西漢末年,發生了一次研討古本經籍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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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運動的倡導者是哀帝時的劉歆。他根據若干已經發現的古本經書,另立解說,與今文家相抗衡,引起所謂“今古文之爭”。古文是以秦篆以前通行的“籀文”寫成的書籍,經人收藏,度過秦火的劫難,而於西漢陸續發現。被發現的重要古文經書有《春秋左氏傳》、《古文尚書》、《逸禮》等。

此外劉歆並把《毛詩》列為古文。今文是漢初因經書並無完整的古本出現,全憑秦代學者的傳述,以當時流行的文字紀錄而成的書。漢代五經博士,研究的皆是今文經書。劉歆不但提倡研究古文經書,並主張設定《左氏春秋》、《古文尚書》、《逸禮》及《毛詩》博士,大為當時今文家所反對,立學官的事,終告失敗。直到王莽時,才為上述四種古文經傳設立博士。東漢時代的學官,仍為今文;古文各家,始終未置博士。但民間研究古文經傳之風大盛,學者輩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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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家的特點有二:一是以考證為先務,即以漢代通行的語言文字,考證秦以前的語言文字。二是兼習眾經,不分今古,並究及緯書。因為既講求考證,即須兼習諸經;如專習一經,或墨守一家的師說,即無需訓詁。因此東漢儒家的學風,為之不變,研究經書的領域,也較前大為擴充套件。

但因專門講求考證而忽略思想,到東漢末年,儒學已成為無靈魂的空架,知識界幾成一片真空,佛學所以能乘虛而入,與此大有關係。自西漢末年讖緯之學興,儒家思想已為迷信所籠罩,變得迷離惝恍。儒學似乎專為野心家如王莽之流躍登皇位而設,別無一用。前面說過,法家早於成帝末年衰落。

哀平之際,政事雖已漸紊,尚有前代的舊法可循。到王莽成立新朝,亟圖改制,但西漢的法治精神,至此已蕩然無存。當時儒學雖盛,即武帝以後流行的“以《春秋》決獄”故事亦不可復見。惟知議論典章,連年不絕;而郡縣首長,卻多虛懸,甚至官吏不予餉給,一任其侵漁百姓。這樣的政權,焉有不亡之理?東漢光武帝及明帝雖也崇儒,但講求法治,未始不由於王莽失敗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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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儒化

先秦時代的法家,以儒家為破壞法治的主力之一。故韓非子以為“儒以文亂法”,力加排斥;及秦統一,李斯更有坑儒之議。法儒之不併立,可以概見。武帝為尚法之主,但因漢人以亡秦引為深戒,不敢純襲秦法,遂一面又提倡儒術。

儒家既興,儒生頗有任法吏者。他們常用經書古義來判決大案,侈談“誅心”之論,形成“以《春秋》斷獄”的風氣。例如元狩元年,董仲舒弟子呂步舒奉命查辦淮南王謀反案,即以《春秋》之義判定其各種罪名。

類此的事,不止一端。由於漢代儒學與陰陽家合流,法家的思想理論,也沾染了不少儒家及陰陽家的色彩。例如漢代決囚多在孟冬,春月不能行刑,這種司法行為須應於天時的原理,便與陰陽家有關。又如學者論法,多主以德為主,以刑為輔。西漢初年,即常有此論調。到東漢,更促成了法家的儒化。東漢光武帝提倡儒學,並表彰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