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正義的趙彥學同志就28事件探討三個問題,為開封清明建設出點力

趙彥學現在是大網紅,也是黨員先鋒模範的典型代表,學習了他的先進事蹟,讀了他的長篇文章《“抱錯孩”誰的錯,要的與給的》,深受啟發,開封市的政法建設既體現了法治的剛性,又散發著關照到每一位公民人性的光輝。以趙彥學同志為代表的開封政法隊伍是能讓黨和國家放心的。國家第九督導組已在河南省開設了專門郵箱,廣大網友應該積極行動起來,將開封市政法建設的典型經驗與做法反映上去,以便於向全國進行推廣。本人學識有限,對彥學同志的長文有幾點疑惑。

與正義的趙彥學同志就28事件探討三個問題,為開封清明建設出點力

一、開封警方避開追訴時效而決定不予立案,明顯告訴社會:沒有發現故意錯抱的證據線索。

彥學同志說的應該是4月21日開封鼓樓警方在凌晨發出的通告,我記得那個通告主要說明了四個事實。

一是郭威

1995

年戶口問題。經調取駐馬店市驛城區衛健體委檔案資料,證實郭某寬、杜某枝夫婦於

1993

8

18

日經原河南省駐馬店地區計生委審批同意生育二胎,於

1995

8

23

日為郭某申報戶口。

在這點上沒有說清郭威

1995

年的出生證,此證駐馬店地區計生委已官方證實為假證,這個假證是郭威上戶口的關鍵。

二是郭某寬與郭某志二人的關係。經查詢戶籍資訊、家族族譜、走訪村幹部及村民,證實該二人無親屬關係。

這點也有一些問題:農村族譜中不會記錄出嫁的女兒;也有村民反映兩人為姐弟關係;如果認為二人的關係很重要的話,應該進行

DNA

檢測,以防止有人說謊。郭某志與郭某寬的關係不是重點只是一個線索,其作為辦公護士在病歷上簽字才是調查的重點。

三是組織警力詢問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涉及醫護人員、同期孕婦等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醫院在嬰兒管理上,採取統一樣式的襁褓,並在襁褓外捆紮統一樣式的圓牌,僅以圓牌上註明的床號對新生兒加以區分。

這個調查結論與事實有出入,有網友提供證據證實當時淮河醫院的新生兒以腕帶加以識別,淮河醫院對此也表示認同。

四是透過查詢調取原始病歷檔案及婦產科管理規章制度,發現當時該院存在診療行為不規範及管理混亂的問題。

兩人病歷同時塗改、丟失、代簽等現象不太可能只是管理問題,應該進行筆跡鑑定,以排除違法的可能。

綜上,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來看,違法證據很明顯了,假出生證、問題病歷足夠。

與正義的趙彥學同志就28事件探討三個問題,為開封清明建設出點力

二、公安和法院查清事實的能力是有限的,它們不能拿著老百姓的錢進行無限制地調查,依職權調查只為公共利益需求而進行,不為私益而啟動

這就是大開封的格局與胸懷,情為人民所繫,權為人民所用。我的疑問是,支援查詢真相的網友與許敏都不認識,大家的目標就是還社會以公正與清明,所以調查真相不只是許敏、杜新枝的個人利益,而是社會的共同訴求。

再來說調查的方法,現代化的執法調查不會僅限於詢問吧,你不承認就等於沒有錯,你承認了我才能立案,這樣的做法是包公時代的遺產。DNA檢測、筆跡鑑定等手段都應該用上,雖然成本會增加,但是老百姓認為多花點錢把事查清楚,值!錯換事件一開始就是靠大資料分析與DNA檢測幫助當事家庭找到了親生子的,這也預示著破解真相謎團,科技手段必不可少。

與正義的趙彥學同志就28事件探討三個問題,為開封清明建設出點力

三、以挖掘客觀真相作為奮鬥目標太高看公安和法院了,它們可沒這能力。整個認類的認識都是有限的,高水平要求,低水平滿足,自然不符合要求。

彥學同志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充滿了焦慮與擔憂,從字裡行間能感受到,只要一深入調查就會造成誤判誤殺。我覺得這事也沒有那麼嚴重,畢竟不是敵我矛盾,老百姓的要求也不高,把問題病歷與假證查清楚,讓線索形成閉環,查清錯與偷的責任人,引以為誡。網友期待著彥學同志再寫一篇文章《“抱錯孩”必須查出責任人》。

與正義的趙彥學同志就28事件探討三個問題,為開封清明建設出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