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藝術中,藝術的個性與共性,具有傳統的獨特根基

在民族藝術中個性與共性的關係首先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哲學問題,十八世紀初,德國著名哲學家威廉·萊布尼茨在一次宮廷講學中用形象的語言說出了一個深邃的哲理:世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凡物莫不相異。可惜的是以後人們在談到這一命題時,大都只作為一個已被經驗所證實的事實,只欣佩萊布尼茨細緻的觀察和生動的描述。卻忽視了在這個命題中隱藏的另一個命題:相異才能相存。山嶽星授、縷蟻草葉、眾生萬物之所以能相互區別而存在。

民族藝術中,藝術的個性與共性,具有傳統的獨特根基

根本原因在於各自內部獨特的質的規定性與規定性,即各事物具有的個性,在這博大的世界中,事物由於個性而相異。由於相異而矛盾,由於矛盾而共存。因此,個性成為事物存在的基礎。任何失去個性的事物必然融於他事物之中,而不可能有獨立存在的資格同時,個性又總是與共性密切相聯個性包含共性,相異伴隨著相似貝塔朗菲用系統論告訴我們,客觀世界中只有存在於系統之中的事物即使是種數以百方計的生物也以種、界、門,屬、日、綱、類的層次構成了一一個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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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哲學測用“存在”這一概念找到了物質與意識這兩類不同現象的共性所以。一切事物都是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共性存在於個性之中,個性表現、豐富著共性,無個性便無共性,喪失個性或共性的事物都是不能存在的在藝術領域中個性與共性的關係極為複雜。其中藝術個性最引人注目:因為藝術作品從來就是個性化實踐的產物假如世l上沒有愛因斯坦,相對論卻仍然有可能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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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人們依照認識規律去探索,遲早可以發現客觀世界的這一內在聯絡:假如世上沒有達·芬奇,《蒙娜麗莎》將水遠不會問世,即使面對同一物件,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個人經歷、不同性格氣質的藝術家也只能有不同的表現。誰既不會成為相同的“他”,也不會再有昨日的“我”,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人更不能兩次創造出完全同一的作品前者主要是客體在不斷運動,後者則因為主體在時刻變化:藝術實踐是人的創造性活動。它反映著變幻的世界,額注著藝術家的情感、意志、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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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藝術是不可仿製的、不可重複的藝術史上只留下創造者的名字,而不給隨波逐流者任何位置。即使是亂真的複製品,在藝術欣賞與藝術批評中其善者至多稱為“仿”,其惡者則無疑貶為“膺”。藝術總是具有個性的藝術。沒有個性便不成為藝術;藝術家總是具有創作個性的大師。失去了性只能是個匠人。當然從來沒有孤立自在的個性,藝術個性中又必然包含著藝術共性。尤其在資訊傳遞日益迅速、使捷的今天,地球已變得越“小”了。世界任何角落發生的事件都不再能封閉隔絕;歷史亦變得越來越“短”了,相對於不斷髮展的科學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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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一切已不再陌生遙遠。藝術家所要思考的不僅是個人的得失,或者一個國家、一個區域的課題,而應是整個人類所面臨的挑戰:藝術家所要表達的不僅是昨天和今天的事件,而應該包括整個歷史的精髓與沉思若沒有這樣博大的胸懷,深遠的目光。“藝術家”在今天也不會成為一個崇高的稱號藝術家總她處在歷史與時代的十寧交易點上:他要在時代的藝術之林中立足、在歷史的藝術之流中存在,就必須時刻保持雙重的個性與共性的統一在時代的橫線上,他必須是某種民族文化的代表。

民族藝術中,藝術的個性與共性,具有傳統的獨特根基

他要憑藉自己與眾不同的文化特徵在藝術世界中確立自已的位置在歷史的縱線上,他又必須是特定時代精神的體現者,從而在悠久的藝術傳統之流中,以內容與形式鮮明的時代性與前人相異,為後人鋪路、若失去其中任何…種個性,他就只能是一個追隨者,一個臨摹家或被藝術社會驅逐。或被傳統之流奮沒當然,在雙重個性中已經包含了雙重共性藝術家應當是時代藝術之林中的一棵大樹,無論紮根在哪一種文化上壤中,總是深刻領會著這一時代的精神、這一時代的風格。總是深情謳歌著這一時代的哀樂。

民族藝術中,藝術的個性與共性,具有傳統的獨特根基

這一時代的希望藝術家又只能是民族藝術之流中的一曲波浪,我認為他不懈的追求來自於歷史的動力,他獨特的創造具有傳統的根基,所以,從事藝術活動不難,而成為藝術大師則不易,歷史的個性與共性、時代的個性與共性雙重的統一就如同一面無情的篩子,在諸多從藝者中選擇著真正的藝術家,藝術領域中每一位偉大無不經歷了這樣的考驗。當我們把目光從理論轉向現實,對中國藝術發展的現狀進行反思之時,不能不時常感到藝術中個性與共性的問題是如此突擊、僅在繪畫藝術中就有不少的論點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