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解讀:個人所得稅的徵稅物件及稅率

個人所得稅對於大家來說並不陌生,甚至很多人也都繳納過,但是,對於怎樣的所得需要徵收個稅,以及徵收個稅的稅率是多少,大 家可能都沒有詳細瞭解過,下面我就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專業解讀:個人所得稅的徵稅物件及稅率

一、什麼是個人所得稅,你交個稅了嗎?

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含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中的個人投資者、承租承包者個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徵稅物件 所徵收的一種稅。《個人所得稅法》從 1980 年 9 月便開始實行,於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 5000 元,並新增專 項附加扣除。

根據 2019 年 5 月稅務局資料顯示:起徵點為 3500 元時,有 1。87 億人繳納了個稅;起徵點為 5000 元時,有 6400 萬人繳納個稅。如果 你每月需要繳納個稅,說明你已經躋身收入前 4%之列了,所以,你 交個稅了嗎?

二、個稅的徵稅物件可不僅單單是工資收入所得,那麼,還有 哪些所得也需要徵收個稅呢?其實,個稅的徵稅物件應當分為三大類 9 項。

第一大類為綜合所得

,包括以下 4 項:第一項為工資、薪金所 得,如任職受僱的工資、薪金及各類補助等所得;第二項為勞務報酬 1所得,如獨立個人勞動,非任職受僱勞務所得;第三項為稿酬所得, 即非職務行為的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所得;第四項為特許權 使用費所得,如作家公開拍賣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影印件的所得等。

第二大類為經營所得

,包括個體戶、承包、代銷彩票、個體出 租車的經營所得等。

第三大類為分類所得

,包括以下 4 項:第一項為利息、股息、 紅利所得,如公司分紅所得等;第二項為財產租賃所得,如租賃房屋、 汽車等所得;第三項為財產轉讓所得,如轉讓房屋、股權、股票等所 得;第四項為偶然所得,如中彩票、受贈房屋等所得。

三、之所以對個稅的徵收物件作出上述三大類 9 項區分,是因 為針對不同型別對稅率也實行不同徵收標準。其中,4 項綜合所得, 適用 3%至 45%的超額累進稅率;經營所得,適用 5%至 35%的超額累 進稅率;4 項分類所得,適用 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