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文字域:聲音主體的干擾效果

娛樂配音文字被創作出來的一個重要目標是搞笑,大多數時候觀者也確實會被它逗笑。那麼,觀者為何會被逗笑?笑聲,確定無疑地表明瞭某種意義的交流活動。按照文化研究學者斯圖亞特·霍爾的提出的“編碼—解碼”模型,任何一個資訊文字的傳播都必須經歷兩個確定的環節:“在一個‘確定的’環節中,這個結構利用符碼生產‘資訊’;在另一個確定的環節中,‘資訊’透過解碼而流入到社會實踐的結構中。

”①“解碼”娛樂配音文字能生產“笑的效果”,這表明解碼與編碼之間存在相當的對稱性,即是說,編碼者編織在文字中的意義被解碼者較好地解讀出來。那麼,考察網路娛樂配音文字的編碼方式,便是理解其意義表達、生產的關鍵。

衝突的文字域:聲音主體的干擾效果

固然,被截取出來的或經重新剪輯、組合而成的影象文字是娛樂配音文字意義構成的重要方面———它要求觀者瞭解原文字,進而對新文字進行意義解讀,但是,重配的聲音才是這類文字意義生產過程中最重要的元素。當聲音以一種不同尋常的方式出場,影象的意義也必然發生了微妙的偏移,深層揭示的是一場有關文字話語的視覺修辭命題,即影象文字的話語生產與意義再造行為。

②如果說娛樂配音創造的文字為我們搭建了一個在大眾流行文化場域中感受文字意義解讀樂趣的平臺,那麼其中聲音的創造性運用便為我們思考聲音與影象的關係及聲音的重要價值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場所。

衝突的文字域:聲音主體的干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