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托育園不備案或將受罰!托育園區備案條件有多少?

在最近剛剛修改的《人口計劃生育法》中,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

“托育機構的設定和服務應當符合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範。托育機構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 。”這就說明在今後國家法律明文規定,托育園開辦的過程中,必須要向當地縣級衛健委進行備案,否則就是違反托育機構示範標準,很有可能會受到處罰。那麼關於托育機構備案,又有哪些內容需要了解呢?

首先,要想在縣級衛健委備案開辦托育園,所在的園區必須符合相應的標準要求。早在

2019

年,國家就釋出有關檔案,即《托育機構設定標準

試行

》和《托育機構管理規範

試行

》,表明了托育園區的設定標準要求,以及需要備案的相關證件。以實現托育園區專業化規範化建設。

在場地方面,檔案要求托育園區的場地不得設立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並且樓層不得超過三層;場地租賃的週期必須超過三年,不得使用住宅區,且應該配備一個寬敞的戶外活動場地;採光通風良好,並配備相應的消防措施。其中只要有一條不符合要求,縣級衛生健康委員會將不予備案,但各地區的要求也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具體內容,還需問詢當地衛健委,以當地規範為準。

其次,在人員配備方面,托育園區必須按照生源配備足夠的保育人員,並且必須有一名托育機構的負責人,以及保健醫。同時根據自己托育園的情況,配備相應的廚師和保安、保潔人員。最重要是要有負責人和足夠的保育人員,一旦在人員配備方面沒有達到要求,縣級衛健委將同樣不會備案。

如果園區的場地和人員配備都達到了要求,那麼就可以帶著相關的證件資料,前去衛健委進行備案。備案的材料包括:評價為合格的《托幼機構衛生評價報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區婦幼開具的健康合格證明、備案書、承諾書,以及相關人員有關證件,例如育嬰員證、保育師證,以及保安、廚師等有關證件,其中育嬰員證、保育師證為托育機構備案必備證書。

開設托育園不備案或將受罰!托育園區備案條件有多少?

除此之外,園區內如若提供餐飲服務,還需要需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配餐協議》,才能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從而才能將托育園合法合規地開辦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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