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在大眾的印象中,林徽因美貌與才華並存,但感情生活卻有些混亂。尤其是與徐志摩之間,總是說不清道不明。其實,這些印象的加固,大多都是人云亦云的八卦。不談傳聞和八卦中的林徽因,我們只從文獻的角度出發,很容易還原出一個真實的她。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一、談婚論嫁之說1920年,林徽因隨同父親去外國考察。伴隨著英國的細雨,一個詩人走到了她身邊,這個人就是徐志摩。只是這時候的徐,是為了他敬仰的林父而來。隨著徐志摩和林父的交往過甚,他開始把目光放在了林徽因身上。此時的林徽因,年輕貌美,博學多才,多情的徐志摩愛上了她。那麼林徽因呢,面對這個有婦之夫的詩人,她有沒有動心呢?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最早提出林徽因也愛徐,並且兩人有談婚論嫁得,是在陳從周的《徐志摩年譜》裡。這位編者,是徐的表妹夫,但他不是從徐志摩那裡得到的訊息。“寫這本《年譜》,我確是費盡心血的。志摩早殤那年我才14歲,1949年我32歲時自編《徐志摩年譜》脫稿付印,請張宗祥先生為封面題簽。以後由上海書店再版。那是1947年我在徐家———上海華山路範園徐家(此屋是志摩歿後徐申如所建)與後來志摩父母認為

養女

的張幼儀聊天時,她從抽屜中拿出一張志摩簽名的相片與兩本用連史紙毛筆寫的本子(一本是《志摩隨筆》,一本是《志摩日記》,前者下署“諤諤”兩字)。喃喃地說:“你拿去吧!你對他有感情。”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陳從周之前與徐交集很少,他所謂的訊息事實,無非是從張幼儀那裡得知,有些不太靠譜。只是因為他的關係,這個談婚論嫁之說,流傳甚廣。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二、談婚論嫁真相關於曾經,年齡相差大的徐和林兩人,有沒有談婚論嫁的說法,《小腳與西服》中,也有記載——接著,我想到我自己的父母,於是我對徐志摩說:“你有父母,我也有父母,如果可以的話,讓我先等我父母批准這件事。”他急躁地搖搖頭說:“不行,不行,你曉得,我沒時間等了,你一定要現在簽字,林徽因……”他停了一下又繼續說,“林徽因要回國了,我非現在

離婚

不可。”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從這裡可以看出,對於林徽因,徐志摩很急切地想要得到她。但說林徽因也喜歡徐,站不住腳。因為她曾經透過父親,回覆了徐志摩:“足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恐不知何以為答,並無絲毫嘲笑,想足下誤解耳。”林徽因是一個識大體,洞悉一切的女性。但是有她的因素,徐拋棄了懷孕的妻子,所以人們容易先入為主,認為這一切都是因為林徽因的錯。自然而然,也會認為當時,他們已經談婚論嫁了。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另一方面,徐張二人離婚,是在1922年3月,而林徽因早在1921年10月,就回國了,所以“林徽因要回國了”的說法,與事實根本不一致。《徐志摩年譜》《小腳與西樓》兩位作者,從訊息來源上都是一致的。為了塑造張幼儀的形象,他們難免有情緒化的描寫,因此他們的言論,很大一部分,都站不住腳。徐林二人談婚論嫁,本屬無稽之談。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三、被誤解的友情對於徐志摩,林徽因的態度又如何,我們可以從很多資料得知,她是把這看作是友情。1932年元月1日,林徽因寫給胡適的信中說:“這幾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著,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實上太不可能。也許那就是我不夠愛他的緣故,也就是我愛我現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確證。志摩也承認過這話。”本人的說法,再怎麼也是比別人的有說服力。但是也有人說,林徽因不喜歡徐,是因為年齡差距。這有些說不過去。

從文獻中分析林徽因,不願介入他人婚姻,與徐志摩也並非真愛

弗洛伊德在他寫於1905年的《性學三論》中就明確指出,對異性的緊張和興奮:“在童年的第二階段(從8歲到青春期),這種情形已經出現了”。林徽因遇見徐志摩,正是情竇初開之時。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回到國內,她和梁思成,馬上陷入了愛戀中。旅歐期間,她的心事在給沈從文的信中,也更加體現了出來:“理想的我老希望著生活有點浪漫的發生,或是有個人叩下門走進來坐在我對面同我談話,或是同我同坐在樓上爐邊給我講故事,最要緊的還是有個人要來愛我。我做著所有女孩做的夢。”從這些,我們都可以看出,不愛徐志摩,是林徽因道德上的一種選擇。她不願破壞別人的家庭,所以把這種愛,轉變成了友情。只是這些,也都太容易被誤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