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推動一部法案的誕生,卻在家中孤獨逝世,她遭遇了什麼?

有一位女性,生前是閃閃發光的大明星,卻在29歲那年選擇在家中輕生,她的死竟然推動了一個國家的法律的誕生!

她究竟是誰?背後又經歷過怎樣的遭遇,為何她的死亡能推動一部法律的誕生?

一個人推動一部法案的誕生,卻在家中孤獨逝世,她遭遇了什麼?

具荷拉的一生

具荷拉出生於,出生於韓國光州廣域市,是韓國的歌手、演員、模特、主持人,女子演唱組合KARA成員之一。

在2008年的韓國DSP公司選拔活動中,具荷拉被公司提拔,加入KARA演唱組合,進入演藝圈。

期間參演多部影視劇,組合也成為韓國大勢女團,事業一時風光無限。

可是意外來得如此突然,2018年9月13日,具荷拉因涉嫌對男友施暴被警方調查,後經調查證明是男友誣陷。2019年,具荷拉被發現在家裡輕生,立刻被送往醫院,所幸無生命危險。經紀人證實具荷拉患有抑鬱症。

2019年11月24日,29歲韓國歌手具荷拉被發現家中身亡。

一個人推動一部法案的誕生,卻在家中孤獨逝世,她遭遇了什麼?

《具荷拉法》的透過

2019年,具荷拉在家中離世,年僅29歲。不料,已經離家出走20多年的生母突然現身,要爭奪具荷拉一半遺產,令輿論憤怒不已。其後,具荷拉的哥哥請願設立《具荷拉法》,以阻止棄養子女的父母繼承財產。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國務會議15日審議通過了《具荷拉法》,將於17日提交國會審議。根據《具荷拉法》,父母若棄養子女,將喪失財產繼承權。

韓國《具荷拉法》規定,欲繼承去世子女財產的父母,如果嚴重違反撫養義務,或做出重大犯罪、虐待等不正當行為時,被繼承人或其他遺屬可以向法院申請喪失繼承權,讓上述父母被排除在繼承權之外。

一個人推動一部法案的誕生,卻在家中孤獨逝世,她遭遇了什麼?

我國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被繼承人以遺囑方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並按繼承法第八條處理。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遺棄被繼承人是指對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被繼承人有扶養義務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所謂虐待被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從身體上或精神上進行摧殘或者折磨。

對遺棄被繼承人的,不管情節是否嚴重,都喪失了繼承權,但繼承人如確有悔改表示且被遺棄人在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後果和社會影響而定。

如果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則喪失繼承權,若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所謂偽造遺囑是指以被繼承人的名義製造假遺囑。

所謂篡改遺囑是指改變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的內容。

所謂銷燬遺囑是指將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毀滅。

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是否嚴重是判斷繼承權是否喪失的標準。

根據司法解釋,如果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並造成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總而言之,如果繼承人迫切希望儘快獲得遺產而惡意將被繼承人置於危險甚至死亡的境地,那麼該繼承人不僅會失去原本已經擁有的繼承權利,還會因為自己對被繼承人的傷害行為而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