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反面即是恨,憑什麼要我“好聚好散”?

“如果沒有和他好聚好散就好了。”

說這句話的,是我的朋友小睦。

小睦最近剛和相戀6年的男友分手,表現得有些鬱鬱寡歡。朋友們用了很多種方法試圖幫她走出來,包括但不限於約她打牌、唱K、談心等等,但是收效甚微。

“好聚好散不好嗎?”

我有點驚詫地問。

“不好,一點也不好。”

她用力擦了擦自己的眼眶,小聲地嘟囔道。

愛的反面即是恨,憑什麼要我“好聚好散”?

01

一開始,我還不解其意。隨後,我從小睦那裡慢慢地聽全了前因後果。

等她講完一切,我總算理解了和平分手為什麼會讓她如此痛苦不堪——因為她是被迫和平分手的。

那個跟小睦“和平分手”的前男友,性格非常冷淡,有

迴避型依戀人格

的傾向。他從來不跟小睦吵架,每每小睦對他發脾氣,他就直接消失不回訊息,直到小睦說她消氣了為止。

換其他的女孩子,肯定這個時候就分手了。但是小睦從初中就開始深深地愛著他,所以一直拖著沒捨得放手。

直到最近,這個男人突然說自己累了,不想談了。

“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吧。”面對哭得不成人形的小睦,他只是淡淡地道。“你別哭了,這樣很不體面。”

短短一句話,把小睦近六年的怨懟都生生地堵了回去。

“也許最後我惡狠狠的罵他一頓,我心裡會好受一點吧。”她把頭埋進了臂彎裡,“我不該被他和平分手的要求綁架的。”

看著這樣的小睦,我的心彷彿被揪起來一樣的疼。

像這樣透過指責對方不體面得來的“好聚好散”,真的比大吵一架再分開更好嗎?

愛的反面即是恨,憑什麼要我“好聚好散”?

02

其實只要觀察近幾年的明星熱點事件我們就會發現,現在的人對於“好聚好散”這件事的執念,簡直到了妖魔化的地步。

像霍尊和陳露,像羅志祥和周揚青。這兩個事件中都是女孩子曝光了對方在戀愛中的種種劣跡,結果很快收穫了一堆來自網友的質問:

“鬧得那麼難看何必呢?”

“為什麼不能跟他好聚好散?”

“報復他對你又有什麼好處?”

雖然支援她們的看客還是佔大多數,但是這小部分的聲音,卻恰恰是在我們周圍經常可以聽到的聲音。

一個女孩子只要產生報復對方或者和對方較勁的想法,馬上就會有朋友勸說她們:

“別撕破臉,多難看啊,就好聚好散吧。”

在吵吵鬧鬧中分手以及和平分手,大多數人都更傾向於後者。大家總會有一種不和平的分手“不體面”的感覺,不願意做那個不體面的人。

可是那麼多年的感情,怎麼能簡簡單單說和平地斷開、就和平地斷開呢?

尤其當對方背叛了自己,當然會想唾罵對方,會想詛咒對方,會想打壓對方。當曾經跟自己海誓山盟的那個人轉身就和其他人出雙入對,當然會想發洩,當然會痛苦,當然會恨。

明明是人之常情,為什麼無法冷靜分手的那一方,總是要被冷靜的看客所恥笑,說他們“不體面”呢?

愛的反面就是恨。只要愛存在,恨就會存在。

強求一個愛得很深的人在分手時候保持理智,本身就很不理智。

愛的反面即是恨,憑什麼要我“好聚好散”?

03

我曾經也以為,不體面的分手都是很差勁的分手。好聚好散不好嗎?為什麼在感情的最後還要互相傷害呢?

直到身邊無數個的分手例子,警醒了我。

那些感情深厚的、被迫分開的,往往會有一方或者雙方鬧得很難看。而在經過這一鬧以後,他們心中的不甘會被稍微撫平一些。

大多體面的分手,往往是雙方的感情都消耗殆盡、情緒已經燃不起火花的結果。

而另外一種體面的分手,則和小睦一樣,是被對方的道德綁架所迫,不得不表現出的“大度”和“體面”。

如果無法接受這個結果,那麼最後質問他一次,又有什麼不對呢?

人不是機器,人是由感情集合起來的載體。面對親密關係的撕裂,是人都會痛,都會想落淚,想喊出來,想要個說法。

強迫處於痛苦中的人“體面”,無異於強迫動手術的人不許喊疼。

分手時候再怎麼難看,只要他沒有從實質上傷害到別人,那麼他對這個結果的“不接受”,我們應當予以尊重。

非要為分手的形式做一個界定,認為和平分手才是好的、含恨分手就是不好的,本質上也不過是一種來自看客的居高臨下罷了。

說著“不和平分手的分手都是耍流氓”的那些旁觀者們,若是事情發生到了自己身上,相戀多年的愛人突然變心辜負了自己,怕是也會很難平靜下來吧。

真的很難受的話,就哭出來吧,就罵出來吧。

愛的反面即是恨,憑什麼要我“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