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婦人房中衝出赤身壯漢,父親要將她活埋,引出丈夫死因

清代康熙年間(1661-1722年),江西饒九南道南康府都昌縣新上任了一位年輕的知縣,名叫秦如水,雖然只有二十來歲,卻少年老成,為人處事十分老道,簡直是人如其名,滴水不漏。

有一天,秦如水見縣衙裡無事,正和新婚妻子在後園中下棋取樂,忽然聽到縣衙門口的訟鼓急促地響了起來,似乎有人有重大的冤情要上訴。

正在疑惑之時,只見堂值衙役王五匆匆前來報告,說是有一位自稱姚氏的年輕婦人隻身闖入了縣衙,擂響了訟鼓,控告身為縣學教諭的父親姚文恆和大伯陳豪汙其清白。

秦如水一聽,非常震驚,心想:縣學教諭姚文恆一向謹守禮德,有口皆碑,自己雖然初來乍到,卻也對他敬佩有加。這樣一個儒家君子,怎麼會和女兒的婆家大伯一起去玷汙親生女兒的清白呢?

於是,秦如水便命王五前去傳令三班衙役升堂問案,又將擂鼓告狀的姚氏提到了大堂詢問。

姚氏上堂後,秦如水上上下下將她細細打量了一番,只見她年齡跟自己相仿,生得非常漂亮,又舉止典雅,似乎不像是有什麼不貞不潔行為的女子,便要她將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

清代奇案:婦人房中衝出赤身壯漢,父親要將她活埋,引出丈夫死因

原來,早在兩年前,姚氏便在媒人的撮合下,遵從父親姚文恆的訓命,嫁給了都昌縣舊城裡的一位富家子弟陳俊為妻。婚後,夫妻兩人非常恩愛,姚氏也很快就有了身孕。

陳俊父母早亡,家裡只有兄弟兩人,哥哥名叫陳豪,也已成婚數年。兄弟倆終日無所事事,全靠著父母留下的大筆遺產揮霍度日。

姚氏有了身孕後,弟弟陳俊突然醒悟,不忍心待在家裡坐吃山空,便去跟哥哥商議,說要出外經商,等賺了一些錢後再回來,請哥嫂在家幫忙好好照顧妻子。陳豪見弟弟有這份遠見和心思,哪有不同意的道理,當即便答應了他的要求。

於是,陳俊便話別了妻子,跟著商隊沿江東下,一直到了江寧。僅僅過了半年,他竟然賺到了數百兩銀子。

這時,陳俊想起了遠在家鄉的妻子,預測著她就要生產,便打點行裝,日夜兼程趕回了都昌。

說來也巧,剛到家中時,正好碰到了妻子姚氏就要分娩。陳俊非常高興,想要進屋去探視,卻被嫂子給攔住了,說當地有個習俗,撞見了婦人分娩會有血光之災。陳俊聽了有些害怕,就跟著嫂子去了哥哥家中,因連日趕路,旅途勞累,他吃了一些宵夜後便沉沉地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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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還沒亮,姚氏終於生下了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陳豪得知訊息後,非常高興,急忙跑去告訴弟弟,誰知敲了半天門,卻沒有聽到迴應,開啟門一看,發現弟弟躺在床上,早已氣息全無,死去多時了。

陳豪見狀大吃一驚,急忙跑去找來了當地的郎中。郎中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便斷定陳俊是因為奔波勞累,得了急症暴病而死。

陳豪見弟弟陳俊突然身亡,悲痛異常,又急忙跑去請陳俊的岳父、縣學教諭姚文恆前來商議。最後,兩人考慮到姚氏剛剛生產,一旦得知了這個噩耗,擔心她會承受不住,便決定暫時先將陳俊安葬,再找個合適的機會去告訴她。

過了幾天,陳豪跟妻子一起去見姚氏,將弟弟陳俊回家卻又暴斃而亡的事情告訴了她,還給了她一百兩銀子,說是弟弟生前經商留下來的。

姚氏驚聞噩耗,猶如晴天霹靂,一時欲哭無淚,她本來期望著丈夫能早日回來,一家團聚,誰知卻再也見不到丈夫了。看著懷裡嗷嗷待哺的兒子,她終於再也忍不住了,抱著兒子嚎啕大哭起來。陳豪夫婦見狀,也搖頭嘆息,悄悄地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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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眼,到了姚氏兒子滿月,陳豪作為大伯,請來了親朋好友,又擺滿了一百桌酒席,寓意長命百歲,來為侄兒祝福,姚氏的父親、縣學教諭姚文恆當然也在其中。姚氏得知後,非常感動,不禁對大伯感激涕零,出來跟大家見面後,又抱著兒子回屋去了。

席間,陳豪頻頻舉杯,向各位親朋好友敬酒,還當眾向大家保證,說弟弟雖然不幸早亡,自己作為大伯,一定要竭盡所能,將弟弟的遺腹子養大成人。眾人見狀,都對他的言行點頭稱讚,姚文恆是個典型的儒家君子,一向以忠孝節義為先,見此情形,也不由得對陳豪讚許有加,心中非常高興,便多喝了幾杯,有些微醉。

過了許久,酒宴終於結束,賓客們都紛紛散去,姚文恆也想進屋去跟女兒告別。這時,陳豪喊住了他,說也有要事去找姚氏商議,兩人便一起走到了姚氏的臥室門前。

陳豪剛準備舉手敲門,突然,房門從裡面被人推開,猛地竄出來一個赤身露體的壯漢,把他使勁一推,隨後便逃之夭夭,不知去向了。

姚文恆見狀,大吃一驚,一下子氣得滿臉通紅,酒也醒了。突然,他醒悟過來,幾步便闖進了屋內,一把扯起半躺著床上的女兒,劈頭蓋臉地打了幾個耳光,還說她不知廉恥,偷奸養漢,辱沒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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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氏一時被父親打得暈頭轉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又聽到父親罵自己不守婦道,便大呼冤枉,抵死也不承認。

姚文恆見狀,冷笑了一聲,指著女兒床腳處的一套男人衣褲問道:“你說自己沒有與人私通,那這衣服又是誰的呢?”說罷,又揮手打了她幾個耳光,一定要她招出姦夫是誰。

姚氏聽父親這樣罵自己,不由得嚎啕大哭起來。這時,陳豪走了過來,一把拉住姚文恆,低聲跟他說家醜不能外揚,讓他不要聲張,偷偷去找個合適的人將姚氏嫁出去算了。誰知,姚文恆卻不依不饒,揚言第二天一定要將女兒活埋,說完,便氣鼓鼓地回去了。

陳豪見狀,急忙上前安慰了姚氏兩句,也匆匆地離開了,只留下姚氏一個人坐在床上啼哭不止。

一夜啼哭之後,姚氏心想:父親為人傳統古板,秉性暴烈,極好臉面,說得到做得到,肯定會將自己活埋。但是就這樣冤屈而死,心裡實在有些不甘,不如前去縣衙告冤,或許還能洗清自己的不白之汙。

於是,第二天一大早,姚氏便將兒子交給丫鬟好好照看,自己則隻身闖入了都昌縣衙,擂響訟鼓,懇請縣太爺給自己主持公道,還自己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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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如水聽完了姚氏的供述,一時陷入了沉思,覺得這件事情裡面有兩大疑點:一是其丈夫陳俊剛回家就暴斃而亡,不免讓人生疑;二是姚氏剛生完了孩子就跟人私通,實在讓人匪夷所思。於是,他便讓衙役前去將陳豪和姚文恆也提到了大堂。

秦如水先問陳豪,讓他將弟弟陳俊的死亡情況全部說了出來。隨後,秦如水又問他陳俊死後的症狀和表情,陳豪卻啞口無言,答不上來。

秦如水見狀,仔細考慮半晌,覺得這件案子只有開棺驗屍才能具體查明陳俊的死因,於是便告訴三人自己要開棺驗屍。誰知,他的話音一落,姚文恆沉默不語,姚氏想了想也答應了,而陳豪卻突然臉色大變,死活都不同意。

秦如水見陳豪不同意,勃然大怒,心中已經猜測到陳俊之死有些蹊蹺,便帶了衙役和仵作前去開棺驗屍。經仵作查證,陳俊的腹內有大量的水銀,顯然是水銀中毒而亡。

於是,秦如水又將陳豪夫婦和其他一干人等都提來大堂,對他嚴刑拷打,要他招認實情。陳豪見事情已經敗露,又受不了酷刑,便一五一十地將自己的罪行和盤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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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陳豪和陳俊兩兄弟結婚後都沒有分家,還在一起生活,靠著父母留下的錢財過日子。陳豪雖然結婚數年,卻一直未能生下個一男半女,而弟弟陳俊剛結婚幾個月,妻子姚氏就有了身孕,眼見弟弟後繼有人,日後家中的財產都歸他繼承,陳豪夫婦心中很不是滋味。

不久,陳俊提出要出外經商,以免坐吃山空。陳豪心想剛好可以趁弟弟不在,使些手段將家裡的財產據為己有,於是便答應了他的要求。

幾個月後,陳俊經商歸來,正巧遇上姚氏生產。陳豪見弟弟賺了數百兩銀子,便和妻子商議,決定趁此機會,先將弟弟殺害,再設法逼走姚氏,害死侄子,霸佔父母留下的整個家產。

於是,陳豪讓妻子以避諱為名,將陳俊騙到家中,在煮給他吃的夜宵粥裡面加入了水銀,將他毒死,又以十兩銀子收買了當地郎中,讓他證實陳俊是暴斃而死,很快就把他埋葬了。

陳俊死後,陳豪一面假裝仗義,給侄子大辦滿月酒,當著眾人的面說要撫養侄子長大成人,一面卻暗中指使心腹長工錢貴偷偷藏在了姚氏的臥室內,脫光衣服躲在門後,趁他敲門之際落荒而逃,讓姚文恆親眼目睹姚氏作奸的醜態,以此將她逼出家門,再伺機殺害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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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姚文恆雖是個讀書人,卻性格暴烈,最講倫理,見女兒如此敗壞家風,頓時火冒三丈,一定要將女兒活埋。姚氏受不了冤屈,只好孤身來到縣衙控告,最終讓陳豪的奸計敗露。

秦如水得知了整個案件的真相,便派人去將郎中和長工錢貴拘來訊問,得到的口供與陳豪交待的完全一致。隨後,秦如水當堂宣判,將陳豪夫婦判了斬立決,押赴鬧市口斬首示眾;把郎中和長工錢貴各打了五十大板,發配三千里;又將姚文恆訓斥了一頓,最後,將家產全部判給了姚氏母子。

俗話說,做兄弟有今生沒來世,這份親情實在應該值得珍惜。然而,陳豪卻為了父母留下的遺產,處心積慮,不僅害死了親兄弟陳俊,還設下毒計,玷汙弟媳姚氏的清白,甚至還想殘害年幼侄子的性命,實在是不配做人。幸得年輕知縣秦如水聰明睿智,抽絲剝繭,查清了真相,將陳豪夫婦繩之以法,還給了姚氏一個是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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