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過“斑馬線”不下車推行,被撞也要擔責

本報訊(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馮鍇)在菏澤交警11月19日曝光的一起案例中,“斑馬線”前,一輛貨車與另外幾輛車的做法形成鮮明對比,後果也截然相反。其他車輛停車禮讓,人車相安無事,而這輛貨車未禮讓“斑馬線”,結果將正在透過“斑馬線”的非機動車撞倒;而電動車駕駛人過“斑馬線”時未下車推行,也要承擔事故責任。

騎車過“斑馬線”不下車推行,被撞也要擔責

這起事故發生在10月12日,一輛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下了事故發生的過程。當天12時15分左右,影片車自東向西行駛至大學路大學嘉園附近的人行橫道時,有幾位行人和非機動車正在透過“斑馬線”。從影片中可以看到,影片車行駛在三個機動車道中最中間的車道,影片車緩緩停車禮讓,左側機動車道的一輛車也停車禮讓。然而,意外隨後發生了。右側機動車道駛來的一輛小貨車並未停車禮讓,結果將正在透過斑馬線的一輛電動車撞倒,在地上滑行數米後才停下。事故造成電動車駕乘人員受傷,兩車受損。

交警部門認定,貨車司機未盡到必要的安全駕駛義務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而電動車駕駛人同樣要承擔責任,在過人行橫道時未下車推行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交警部門表示,禮讓“斑馬線”,文明過馬路,看似簡單的一件事,不僅反映了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識,也是一個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標誌,本起事故中,貨車駕駛員不禮讓的行為與旁邊車輛禮讓的行為形成鮮明的對比,最終釀成車禍。

此外,電動車駕乘人員均未佩戴安全頭盔,被撞時因為猝不及防,被撞倒地後受到了更為嚴重的傷害。交警部門提醒,騎乘電動車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關鍵時刻能有效保護頭部,是最簡單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