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要35萬彩禮被拒,質問:我媽養我35年容易嗎,你憑什麼不給?

公司業務有位女同事王珂(化名),今年35歲了,人長得非常漂亮,身材好,大長腿,而且是211碩士。

她是公司裡少有的精緻女人,不過因為至今未婚,她也成為了人們眼裡的大齡剩女。據同事們講,小珂有好幾次去相親,都是因為

彩禮

的事談崩了。

小珂的父母認為,他們就一個女兒,不可能讓她在婚姻裡受苦,所以每次都向男方提出要35萬彩禮。

小珂呢,雖然受過高等教育,對彩禮這樣的習俗並不是很在意,但她是個孝順的女生,不可能違背父母的意願。在結婚這樣的大事上,她也贊成父母的意見,覺得要35萬彩禮並不算太高。

小珂曾經說,她自身有優質的條件,不可能白嫁,況且父母養她這麼多年不容易,她也需要回報父母。她見過很多相親的男人,一談到彩禮的時候,他們就哭窮,她覺得這樣的男人真的不值得嫁。

小珂不是物質女,她只是看不起有些男人想白娶的思想,他們可以買上百萬的房子,一到拿彩禮的時候,就說沒錢了,這種男人她是不會嫁的。

女生要35萬彩禮被拒,質問:我媽養我35年容易嗎,你憑什麼不給?

不久前,小珂相親了一個男人

,男的也是35歲,研究生學歷,有體面的工作,經濟條件較好。小珂和他還算聊得來,畢竟都有著相似的學歷和工作經歷,三觀也比較一致。

兩個人相親過後,就開始相處,就在大家都認為兩個人郎才女貌會走入婚姻的時候,沒想到卻因為彩禮的事,又一次談崩了。

當時,男的直接問小珂:“你們那兒嫁女要多少彩禮?”

小珂也坦白說:“老家那裡

嫁女兒

一般要20萬到50萬不等的彩禮,我媽說了,我家就我一個女兒,就給35萬彩禮好了。”

男的聽了,顯然有些不自在,他原以為彩禮不會有這麼高的。不過,男的很喜歡小珂,還是儘量想辦法滿足女方這個條件。

於是,男的就跟小珂說,他現在身上只有20萬,除開辦婚禮等開支,彩禮還遠遠不夠。他回去和家裡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借點錢,湊齊彩禮。

沒想到的是,男方父母一聽女方要35萬彩禮,堅決不同意這門婚事,他們認為女方要這麼高的彩禮,簡直不是結婚,就是一場買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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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說,彩禮最多給10萬,而女方父母堅持35萬,一分不能少。經過了一個多星期的交涉,男方家人和女方家人最終都沒有達成一致。

最後,男方父母做出決定,退婚。

這令小珂一家人很意外,他們覺得男方一點誠意和尊重都沒有,竟然退婚,使他們顏面掃地,表現得十分氣憤。

小珂在自己父母的說教下,對這件事也很生氣,她找到男的,把他質問了一頓。

小珂說:“我爸媽辛辛苦苦養的女兒,不可能一分不收吧,這些年來,他們供我吃,供我讀書,養我35年不容易,就算一年一萬,也要35萬,你憑什麼不給35萬彩禮?”

男的見小珂這麼說,心裡特別失望,也回擊過去:“你爸媽養你不容易,那我爸媽養我就容易了?沒見過你這樣的,你到底是嫁給我,還是嫁給錢?你們女人就是太物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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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珂真是被這話氣到了,斥責說:“反正,白嫁是不可能的,我這麼漂亮的女人不可能將就。”

男的也不廢話了,直言說:“都退婚了,你不將就,我更不會將就,再見。”

小珂大罵一聲:“渣男。”

兩個人就這樣不歡而散。

小珂相親後又被退婚的事,曾在公司裡傳得沸沸揚揚,成為了工友們無聊時的談資。

很多同事都對35萬彩禮持批判態度,認為這樣的高額彩禮,簡直就是一場物質的交易。

那麼,彩禮究竟該不該要?該要多少呢?

我寫這個文章之前,特地在網上查了一下,關於彩禮的來由,簡單交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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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自古有之,這代表男方對女方婚前的承諾。

古時,彩禮越隆重越珍貴,表示男方越看重女方,同時也是自身實力的體現

。男方給女方彩禮,可以讓女方父母放心,同時也證明自己有能力讓女方過好生活。

同樣地,女方在出嫁時,也一定會準備嫁妝,

嫁妝與彩禮同等甚至超過,這不僅是女方實力的體現,也告訴男方,女兒嫁過去不是靠男人養活,必須要尊重和珍惜她。

所謂“十里紅妝”,這並非虛言,古時女子出嫁的嫁妝,講究把姑娘從生到死一生的用度都帶到男方家了。

嫁妝屬於女方私有財產,男方不能隨意使用。凡是私自動用女方嫁妝的男人,都會遭到世人的指指點點,用現在的話講,就是“吃軟飯”。

也因此,

以前的婚姻裡,男方對女方的尊重,是非常重視的。男女雙方都有付出,彩禮與嫁妝基本同等,很少有單方索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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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如今的婚姻已經和過去大不相同了。

現在的女人出嫁,向男方索要彩禮,早已背離了當初的意義

。甚至,很多女方家庭索要彩禮之後,根本就不會將其與嫁妝一同帶回男方。

還有像小珂一樣的女人,她們認為,父母養自己不容易,不可能白嫁,似乎彩禮成了給女方父母養老的錢,這真是不可思議。

另外,

在農村裡,要彩禮的現象更是屢禁不止,越是落後的觀念,越會索要高額彩禮。

我國農村,之前重男輕女的思想比較嚴重,也造就了男多女少的情況,現在男性比女性多了三千多萬,就形成了物以稀為貴的假象。

這就給某些女方家庭要高額彩禮帶來了便利條件,他們認為女性少,男人想結婚給一定數額的彩禮是應該的。

更有甚者,有的父母把女兒的彩禮,給兒子找媳婦用,出現了很多“伏弟魔”現象,這是現代婚姻的悲哀。

女生要35萬彩禮被拒,質問:我媽養我35年容易嗎,你憑什麼不給?

當然,

我也不是說女生嫁人就

不需要彩禮,應該說,要彩禮是正常的,但一定要根據男方的實際情況來,任何違背情理的彩禮,都不值得提倡。

相對地,對於那種想空手套白狼的男人,也是不值得女人嫁的。

說得直白點,連合情合理的彩禮錢,都拿不出的男人有什麼能力去愛自己的妻子?

我認為,如果女方提的彩禮,在合情合理的範圍內,是需要正確對待的,我們不是反對正常的彩禮,而是反對不勞而獲的索取。

女方父母之所以要彩禮,他們要的不僅僅是錢財,而是要一份尊重,一份榮譽,一份感恩,是要男生的一個態度,以及男方家庭對他們女兒的珍惜!

但是,

我希望女人一定要明白,彩禮可以要,前提是一定要根據男方家庭的情況而定,如果結婚使得男方家庭背上了是的債務,這就不可取,婚姻也不會幸福。

女生要35萬彩禮被拒,質問:我媽養我35年容易嗎,你憑什麼不給?

以小珂的例子來看,女方要35萬彩禮,這就是不符合常理的。

女方家養了35年不容易,男方也同樣養了35年,也不容易,這根本就不是原因。結婚不是男方買斷女方,而是組建一個新的小家庭,替女方父母照顧。

婚姻的意義在於,彼此有愛,共同承擔起新家庭的責任,而不是為自己的私己之心去索取。以高額彩禮作為結婚的必要條件,實在不可取,更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女人記住,只要一個男人愛你,對你父母好,才是最重要的,錢財只是身外之物,唯愛是不可或缺的。

婚姻,是一對志同道合的男女走到一起,組建一個家庭,彼此都要有責任,都要有擔當。

當兩個人結婚後,彼此都願意為這個新組建的家庭付出,並承擔彼此背後兩個家族的責任。

而彩禮,只是個禮數的象徵,並不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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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夫·托爾斯泰說:“如果一個姑娘想嫁富翁,那就不是愛情,財產是最無足輕重的東西,只有經得起別離的痛苦才是真正的愛情。”

感情裡,一旦摻雜了其他的算計,那就不是真正的愛。

婚姻是兩情相悅的產物,需要以愛情為基礎,否則,以物質換來的感情,最終都不會長久。

說到底,婚姻就是兩個人真心相愛,然後一起搭夥過日子。

在此過程中,

男女雙方都應該共同經營這個家庭,都需要付出,並有一起相扶到老的決心和勇氣。

如果把彩禮擺在婚姻的第一位,那感情還算什麼呢?任何以索取物質得到的婚姻,都很難得到真正的幸福,終將不會長久。

惟願,現實中的男女,都可以真心相愛,少一些物質和虛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