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創作不是搞“形式主義”,透過形式創作有精神內涵的形象

藝術是形象的創造,任何形象的創造都需要有一種形式存在才具備形象。書法藝術雖然說不完全在形式,因為書法作為藝術除了漢字書寫還要精神因素,所以正是漢字的這一形式才使得這形象生動,有個性、顯情志境界。書法的形式還是有別於其它藝術形式,原因在於書法這種形式是有個性生命的形式,這形式美是有意義與價值的。反之,自以為在追求“純粹的形式美”,而不知形式是為形象創造服務的,形式的存在沒有神氣骨肉血即生命的意味,就是另一回事了。一句話,形式美的意義與價值,全都落實在形象創造上。不同的書家,為了創造自己具有審美效果的形象,作形式上的種種探索,都有必要。離開了這根本的形式美講求,就是“形式主義”,所寫之書就沒生命了。

書法創作不是搞“形式主義”,透過形式創作有精神內涵的形象

王羲之 《遠宦帖》

書法是以有生命的神采與形質為美,因為形象有生命感,書寫顯現出功夫和天然的效果,人就以為美。生命的效果是一切藝術美的根本。沒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就無以言藝術。藝術形象的生命活力表現在哪兒?一是神采,二是形質。

生活的現實告訴我們,如果一個人沒有精神風采,就不是活生生有生命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也會有這類現象,我們會說那人沒精神,這裡的精神既指外在的軀體也指內在的精神,人活精氣神。書法藝術亦有生命精神象徵,書法的活生生的神采只能從筆下的跡畫產生,這些跡畫,不僅僅是表達音意之形,更有其儼若筋骨血肉、構成生命體的“形質”,所以人們發現這種效果後,便從生命形象意味上肯定它,以之為美,並總結為法度,有了越來越自覺的追求。

書法是由人(書者)來寫,是要用心思、下氣力追求的,而且功夫還作為一種審美效果為人所美。這種效果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具體顯現,就像有武功者一樣,那一招一式展示出來為人所美。

書法創作不是搞“形式主義”,透過形式創作有精神內涵的形象

王獻之《鴨頭丸帖卷》

沒有功夫,筆畫無力,結構上不見有生命般嚴謹的功夫,無以言美;但是書寫做作、筆畫呆板,都不是功夫,就不會有功夫之美。功夫之美在哪?得心應手,舉重若輕,處處嚴謹,處處不見做作。

劉熙載《藝概·書概》早說過“不工之工,工之極也”。

這才到達功夫的真境界。這才真正展現了“人的本質力量豐富性”,所以贊“功夫”之美,就是贊“人的本質力量豐富性”的美。

但是書法的藝術追求是發展的,人們的認識追求也是無止境的。當大多數人都只認識到書寫在寫出筆畫結構文字時,有人卻從結體上發現了生動的形象意味,並自覺作這個效果的追求,其書就有一種比那些尚不知也不會做這種追求的美。可是有人不僅發現了書法之美在形象創造,而且還總結運用法度可儘快達到這一效果,書法上顯現出這種用法產生的審美效果,人們又以有這種效果之書為美了。可是當人以為按法度寫字就有美,就是藝術,而不能有自己的藝術追求,這恰是“人的本質力量”的喪失,書者用了心力,實際並無審美意義與價值。

書法創作不是搞“形式主義”,透過形式創作有精神內涵的形象

蘇軾行書

相反,這時有人似不受法度之拘,實確是深解用法之理,以主體的情性修養跡化為書,反寫出既有精神內涵又有新風格面目的藝術,反而將時代的書法藝術推向了一個新階段。往時人們不曾見到或見而不以為美的面目,這時反而認識到這才是美的藝術。—原來書法面目並無不知所謂的美醜,關鍵只在其得以創造中是否反映人的本質力量。這種人的本質力量哪裡來的?當事物 “人化”以後,有了“人”的思維見聞力,大自然也都成為人眼耳思維中的物件。

人生活於其間,不僅自覺把自然當成人類賴以生存的條件,對一切有利於人的生存發展的物象,人的視聽能得到舒服的,人都有好感,都當作一種客觀存在的偉力,自然界那一切能使人產生快適,人能從中汲取力量的視聽形象,人皆以為美。所以人們要去遊覽名山大川,以陶冶性情,開闊心胸,從中獲取精神力量。春暖花開人們感覺得到美,面對豐收在望的田野人們感覺得到美。田園荒蕪,村舍破敗,人們感覺不到美,而是傷感,這除了大自然自有美醜外,還有“人的本質”對環境的認知,從人的生存發展的根本利益出發對大自然的美醜判斷。

所不同的只是:對大自然的美醜判斷,必都是以人類生存發展的利益為根本,而不是以與此全不相干的抽象形、聲、質,而藝術的審美判斷,則僅僅是藝術形式運用與藝術形象創造上所顯示的是人的生命本質,追求美厭惡醜。所以,離開了人,美、美感、藝術、形式美等等一切都不存在。

書法所成之象,雖不是有心要作之形象,然而它不是而似,似而不是,反更耐人品味,所以在一心只為實用而書的發展中,人們發現:越熟練的書寫,越有審美效果,它就這樣成了藝術。可是在如何寫好它,使它更有審美效果時,人們卻大有講求了。

在人們壓根兒沒準備它成藝術時,它從無到有,由粗到精,發展成了藝術。到如今,人們既有歷史的經驗,又有時代的參照,心裡十分明確它是藝術,懂得藝術貴在創造,每個有志於書者,似也躊躇滿志,特別是面臨百花爭豔之時,無人不想有一番作為,可是提起筆來,反而一籌莫展,不知朝哪邁步。

書法創作不是搞“形式主義”,透過形式創作有精神內涵的形象

朱耷行書

但毋庸置疑的是必須堅持:書法創新,必須仍是書法,必是漢字書寫。

這是書法作為藝術的絕對標準。不是任何人的主觀規定,而是多種因素綜合發展的必然。書法自逐漸形成,歷時已數千年,程式確已“老化”,精神卻歷久彌新,功力無止境,意味寫不完,這就是有識者之所以歷時越久、愛之越篤的根本原因。有人看不到這一點,硬以為:這種形式老舊,非創變無以有新生面。也許這認識是對的,不寫字,作各式各樣的創造,而且很可能出現許多新奇的為眾人稱道的藝術,不過那絕不是書法藝術。

如果希望所把握的仍是書法,就不要丟了“寫”、“字”,不要在字型上打創變的主意。文字是隨表音表意的需要而創的。字型是隨書寫工具材料效能的把握自然形成,不是離開了書寫目的和器材效能而隨意編造的。

既是寫字,必有其所傳達之意義,不能以書寫“達其情性,形其哀樂”,而強作漢字書寫以外的“創新”,只不過是不識書法藝術特性的盲動,就失去了書法藝術創作的意義。書法是盡文辭之意與書寫之功共同創造審美境界的藝術。僅僅把書法視為一種視覺形式就錯了。它還是一種講求透過視覺感受到內涵的藝術。

說到底,書法越成為純藝術,越講求透過筆墨跡化為審美效果的精神內涵,讓時代之書反映出時代人的情志意興,精神修養,顯示出時代人的審美情操、精神境界。所謂“時代氣息”,就從這裡顯現出來。(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