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決人販子,為人性扳回一局
被拐兒童去向大致有以下幾種:1、 多數被無孩家庭非法收養2、 少數女童被犯罪分子控制、圈養後從事色情行業等,性剝削獲利3、 被致殘後,用以乞討、碰瓷、賣藝等4、 被國內外非法組織圈養,用於違法犯罪5、 智力低下的多被賣到“黑廠”從事無償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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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販子肆意妄為?真被抓住了最輕都給你來一個,斬立決!
有些人說,對於這些人販子,我們應該對待他們應該用鐵血政策,有一個殺一個,殺一儆百,否則很難阻止這些人繼續拐賣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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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販子為什麼不能一律判死刑,對於人販子犯罪到底該怎樣“治理”
可以說日本對人販子量刑並不特別重,但是日本刑法中卻是規定了買主同樣犯有刑事責任,並且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這相當於從源頭上限制了普通民眾透過非法途徑購買人口,俗話說,沒有買賣,也就沒有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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