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三四歲小女孩走丟了,結果……

“我們在街上看到這個小孩走丟了,就給你們送來了,你們看看怎麼幫孩子找一下家長吧。”10月5日下午18時左右,兩名群眾帶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來到林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秩序中隊辦公室,詢問中,執勤民警瞭解到,這兩名群眾在向陽街與振林路交叉口發現了這個小女孩,在周圍找了一圈也沒看到孩子的家長,由於連日的降雨,室外溫度很低,他們擔心孩子凍壞了,便將其送到了執勤交警這裡。

【林州】三四歲小女孩走丟了,結果……

由於孩子年齡尚小,民警詢問一番後,並未得到有用的資訊。在對兩位熱心群眾的行為表示肯定後,執勤人員第一時間與110指揮中心聯絡,詢問是否有兒童走失的警情,並積極發動各方力量透過朋友圈和微信群尋找孩子的家長。

【林州】三四歲小女孩走丟了,結果……

晚上19時許,民警成功與孩子家長取得了聯絡,19時20分,家長來到秩序中隊辦公室,民警核實家長資訊無誤後把孩子交到了家長手裡。

【林州】三四歲小女孩走丟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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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林州】三四歲小女孩走丟了,結果……

節假日為兒童走失高發期,小孩生性好動,家長應避免帶孩子去極度擁擠的地方,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範圍,不要讓孩子獨自在門外玩耍;

教會孩子記住家人的電話,也要教孩子在

遇到緊急情況時撥打110

,以學會自救和求助;

如發現孩子走失,家長應

第一時間報警

,以免增大尋找難度或孩子發生意外。

【林州】三四歲小女孩走丟了,結果……

注意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透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透過電話或者網路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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