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論】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研究所:中國金融史系列研究之貨幣篇

如何看待比特幣?

文章脈絡圖

一、貨幣發展史

貨幣便利了人類跨地區的物品交換,促進了人類文明發展,貨幣的發展體系從誕生到現在,按照貨幣的外在形態變化,可以分為4個階段。這4個階段分別是物物交換時期的實物形態階段,以黃金、白銀為代表的貴金屬階段,輕易便攜的紙幣階段,以上三個階段,貨幣存在的形態都是實體貨幣形態,貨幣的價值載體都是實物。進入現代之後,產生了計算機,計算機幫助貨幣脫離實體形態,進入貨幣的第四階段——電子貨幣階段。第四階段的貨幣價值載體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變成以數學、計算機、資訊通訊等抽象事物作為價值載體。

1。1 電子貨幣

數字貨幣的技術研究歷史可追溯到36年前,1983年密碼學家David Chaum,發明了盲簽名技術,提出了應用於小額支付e-Cash,但是e-Cash的缺點在於過於依賴中心化機構,最終失敗。1997年,計算機科學家Adam Back,發明了工作量證明(Proof of Work,PoW),提出了應用雜湊現金(HashCash)解決DoS攻擊問題。1998年,Wei Dai將PoW的思想引入到貨幣體系中,發明了首個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B-money,但是缺點是沒有提出設計手段。在這一階段數字貨幣,高度依賴第三方信用擔保系統,價值體系依託在中心機構。2008年密碼學者中本聰提出比特幣,貨幣的價值體系不再依賴於第三方信用擔保系統,不再依託在中心機構 。

1。2 數字貨幣

比特幣作為一種去中心化數字貨幣,不僅涉及到程式設計,而且涉及密碼學、博弈論、經濟學原理等領域的技科研成果。2008年至2014年,各個領域人士關注比特幣的金融屬性,自2014年開始人們的注意力轉向比特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並將該技術應用於銀行業、網路安全、供應鏈管理、聯絡與物聯網、慈善業等諸多領域。所有跟資訊(醫療健康、教育、通訊、慈善公益、社會管理)、價值(包括貨幣、數字票據、IP版權、共享經濟、物聯網等)、信用相關的交換過程,都可以將業務模式架構在區塊鏈技術上。

二、區塊鏈技術特點

透過全球區塊鏈的發展歷程,我們可以發現虛擬貨幣憑藉著節點分散化、系統穩定性、安全可靠等特性,降低了跨地區交易成本。正是基於虛擬貨幣這些優點,形成了如今交叉學科對區塊鏈的研究力度、交叉領域對區塊鏈知識體系的構建。學者們紛紛從底層計算機技術、政府法律監督、商業場景應用等角度開展對區塊鏈的探索,嘗試將去中介化的區塊鏈技術應用在醫療、商務票據等多個領域,以降低社會的信任成本。

2。1 技術原理

區塊鏈技術與分散式應用系統技術本質相同,分散式應用系統由多個處理器構成,關鍵在於如何使各個處理器的進度一致,即如何在不同系統間將資訊實時同步。在分散式無數個節點的環境下,如果採用實時同步的方式來呼叫資訊,花費的代價很大。傳統處理一致性問題的方法有兩段式提交、令牌環、時間戳等。

計算機體系中分散式系統將節點分為誠實節點與作惡節點,在這種假設下,分散式系統透過考慮資訊保安問題,考察開展分散式儲存、分散式計算等實際應用時,系統如何按照預期執行。分散式系統的節點合作、背叛關係,與博弈論中的決策者關係相同,但是博弈論的方法更切實可行,在博弈論中不再區分誠實節點與作惡節點,博弈論中假設每個節點在考慮其他節點的決策後,節點都會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努力進行決策。博弈論在制定規則時,會考慮參與者的各種行為,整個系統的穩定性不再依賴於參與者是否誠實,如果採用合適的規則以及激勵機制,就能有效制衡博弈的參與者。

2。2 技術價值

區塊鏈技術是各個賬本共同記錄相同資訊,可以稱為分散式賬本原理,本質由參與系統建設的各個節點共同對賬本進行記錄,所有節點驗證其他節點交易的可靠性,在跨境支付等領域提升交易結算的效率、降低成本。透過研究委託權益人證明共識演算法(Delegate Proof of Stake,下文簡稱DPoS),圍繞資源分配這一難題,結合博弈論相關領域的研究,將研究的重點放在困擾區塊鏈節點的利益分配問題。符合國家發展戰略大局,在學術上,本課題對於發展金融科技理論具有重要的價值;在應用上,本課題對於提高完善區塊鏈經濟模型具有可實操的理論意義。

三、小結

貨幣演化的趨勢是向著數字化的方向發展。區塊鏈技術是分散式技術與經濟學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