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法律依據的地級市,該如何“處置”

現在的地級市是府道州的延續。但是在中國法律裡面並沒有地級市這個類別。中國的法律將中國行政區劃分為省,縣,鎮三級。市和縣本就是平級的。

地級市設計一個很大的誤區,絕大多數國人其實是知道這個誤區的,不過仍然經常犯這個錯誤,甚至連權威的媒體有時候都犯這個錯誤:把地級市稱為城市。

地級市到底是城市嗎?大家首先要區分一下,城市,這是一個人文概念,本身和行政區劃並沒有關係,而地級市則是一級行政區劃,地級市雖然叫作市,但是他只是一個行政區劃,是指的一個範圍,而並不是指的一座城市!比如我所在的地方是章丘,現在是濟南的一個區,而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章丘是一個縣,是一個獨立於濟南城的小城。現在雖然名義上是濟南,但是他們實際上仍然是相互獨立的兩個城市。

像諸城和青州。如果在外省,他們會說俺是濰坊的。這樣的話我認為極其的錯誤,青州和諸城相隔幾百公里,中間還隔著大片的農田,隔著數座城市。根本和濰坊毫無干係。

所以為了區分地級市,建議將所有的地級市稱為府。比如濰坊府一青州市,濰坊府一濰坊市,濰坊府一諸城市,這樣就可以把本來就獨立存在的青州,諸城,濰坊三座城市從概念上分出來了,並且在對外稱呼上說俺是濰坊府的,總比說俺是濰坊市的要更合理。這樣邏輯清晰,也容易區分。

沒有法律依據的地級市,該如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