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翰:有意義生活的本質:在生活中體現主體性(轉載)

李宏翰:有意義生活的本質:在生活中體現主體性(轉載)

2021-6-17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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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分類:科研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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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翰:有意義生活的本質:在生活中體現主體性(轉載)

我們常常會說或聽說:“做生活的主人。”如果把生活比作一個舞臺,那麼個體就是在這個舞臺上連續地出演。雖然,太多的人都想成為主角,然而,在不少生活場景中,個體只是一個配角,甚至只是一個群眾演員。然而,即使只是生活場景中的一個配角、一個群眾演員,他/她也會努力尋求並實現自己的主體性。

我認為,人生的本質就是有意義地生活(living meaningfully)而不僅僅是有意義的生活(meaningful life)。有意義地生活就是個人在生活中能夠體現自己的主體性。個體的主體性蘊含於一些具體方面,例如,個體的價值、個體的追求、個體的地位、特別是個體得到的或明或暗的評價等。

明確了人生的本質就是有意義地生活,而有意義地生活的本質就是要體現個人的主體性,那麼,可以從通常的生活方面(例如,家庭、學習、工作、親情、友情,等)來進行主體性評定,得到的就是生活態度,其實,也就是人生態度。

李宏翰:有意義生活的本質:在生活中體現主體性(轉載)

研究生活態度,從可操作的角度來說,可以找到一些切入點,例如,人類的基本需要(不妨以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為基礎),從而,生活態度,就是個人在這些基本需要方面的體驗和評價。如果認為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是完備的或較為完備的,那麼,個體對這些需要的體驗和評價,就是測量生活態度的良好指標。

我亦想到西方心理學研究中所說的人類3大動機,即成就動機、權力動機、親和動機,從而,由個體感受和評價這3類動機的結果,也可以用來考察生活態度,即人生態度。

我又想到,我所說的有意義地生活的本質是個人體驗到主體性,跟阿德勒所說的優越是接近的術語。阿德勒認為,個人的發展動機是追求優越和社會興趣,我認為個人的發展動機是追求主體性。其實,發展動機就是生活動機、人生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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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博文《

生活流:考察心理健康的一種鏡頭

》中提到自己關於人生的生活流觀點,即人生就是生命在時間上的展開,主要體現於生活,因此,人生有全部生命跨度的情況,也有不同生活階段的情況。生活態度,就是表現為每時每刻、可長可短的生活階段的主體性感受。這種主體性感受是可以評價和測量的,其測評結果就是人生態度的度量指標。

顯然,主體性是個宏大的概念,可以從不同角度解讀和研究。我認為主體性的核心是自主,甚至認為主體性就是自主性。

由自主問題,我想到了奧爾波特的機能自主概念,或者說,我在思考和努力形成自己關於人生的命題時,可以借鑑奧爾波特的理論。奧爾波特認為,個人的發展就是要達到統我機能自主。我覺得自己提出的個體的主體性與他的統我機能自主是非常接近的概念。

如果個體在生活中的主體性受到威脅,那麼,他/她的反應往往是“你們玩,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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