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吳亦凡被實錘,會判多少年?

最近吳亦凡的事鬧的挺嗨,作為吃瓜群眾,小板凳已搬好,靜待實錘,如都美竹所曝屬實,吳亦凡(小名:吳籤子)可能面臨的結果就是刑獄之災和驅逐出境。

從都美竹爆料看,吳籤子以各種方式約年輕女性,以灌酒、逼迫的方式,強行發生性關係,受害者至少8人以上,其中還有兩名未成年人。另有爆料可能存在多人淫亂。

如果吳亦凡被實錘,會判多少年?

一、如爆料屬實,吳以灌酒的形式,在被害人酒醉後或以脅迫的方式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無疑。

根據刑法第236條之規定: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姦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姦的;強姦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2)強姦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姦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姦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4)二人以上輪姦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於共同的強姦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後輪流強姦的行為。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姦婦女之前或在強姦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姦屍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為人在強姦婦女後,出於報復、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併罰。其他嚴重後果,是指因強姦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6)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如爆料屬實,吳涉嫌強姦罪,甚至存在加重情節,至於加重情節到什麼程度,是滿足無期還是死刑,從三年有期徒刑到死刑,得繼續看看了。

如果吳亦凡被實錘,會判多少年?

一、吳為加拿大國籍,中國法律能制裁他嗎?

我國刑法其實管的很寬,哈哈,我國刑事管轄四大原則:

(一)屬地原則,屬地原則以地域為標準,凡是在本國領域內犯罪,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適用本國刑法;反之,在本國領域外犯罪,都不適用本國刑法;

(二)屬人原則,屬人原則以人的國籍為標準,凡是本國人犯罪,不論是在本國領域內還是在本國領域外,都適用本國刑法;

(三)保護原則,保護原則以保護本國利益為標準,凡侵害本國國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論犯罪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也不論犯罪地在本國領域內還是在本國領域外,都適用本國刑法;

(四)普遍原則,普遍原則以保護各國的共同利益為標準,凡發生國際條約所規定的侵害各國共同利益的犯罪;如海盜、敗毒等等。

所以按屬地原則,吳在中國境內犯罪,中國刑法當然可以收拾他。

三、對外國人在中國的犯罪,可以驅逐出境

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內,應當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對在中國境內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後果就是遣送出境,掃地出門,

而在驅逐之前,是先要在中國執行完刑罰的。

《刑法》第三十五條: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如果吳被實錘,入獄加被驅逐出境是必然的結果,是不是還有更嚴重的後果,那就要看還有沒有更大的瓜了,敬待下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