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催收?哪些催收是違法的?國家新規來了!一個都別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今天和大家講解的是我國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

催收非法債務罪

,本條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設的罪名。

第一、犯罪的主觀方面構成本罪

在主觀方面應當是故意,目的是為了催收非法債務。

第二 、行為方式

本罪的行為方式有三種,以暴力、脅迫的方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如果是採取合法的方式,或者不具有人身或者財產危害的方式,比如透過起訴、報案的方式,則不構成本罪。催收的必須是非法債務,合法債務不在本罪的構成範疇。

所謂

非法債務

是指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包括金錢之債,也包括其他的財產權利。

《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本罪的規定是以放高利貸作為典型的非法債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高利貸本身並不全部都是非法的。那麼其中出借的本金和合法的利息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借了高利貸之後對於合法範圍的債務,也是要歸還的。當前常見的透過嫖娼、賭博、吸毒等方式欠下的債務。這些債務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和社會的公序良俗,屬於非法債務的範疇,是催收非法債務罪的行為物件。

第三、構成本罪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對於如何理解情節嚴重,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比如,在一天之內多次向借款人打電話、發信息進行催收,或者向其親屬、朋友、同事進行催收的。再比如,多次上門向借款人進行催收,待在借款人家中不走,或者在其門上貼大字報、噴字等等。

這樣的一些行為方式顯然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當然在實踐中如何去認定情節嚴重,還要具體結合犯罪的主觀故意、行為方式和危害後果,綜合加以認定。構成催收非法債務罪的處罰標準,根據刑法的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以上《刑法》新增規定,回頭看下跟在自己屁股後的催收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立刻拿起法律武器對起進行警告或報警,如果合法的話當然不會影響到你,不過最終要的是還上自己的貸款,還有不懂或者不知道如何使自己貸款壓力降低的話可以看看陳哥之前發的文章,裡面對逾期和降低貸款壓力都有提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