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的三門峽庫區移民

據《五彩大荔》書中第一篇歷史長河,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節,

大荔的三門峽庫區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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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平民縣併入朝邑縣。

1956年11月,三門峽庫區開始外遷移民。大荔、朝邑移民遷往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平羅、惠農、陶樂、中寧等縣安置,部分在本縣安置。《渭南市志》第一卷第五十九頁

解讀:

三門峽庫區移民工作是因三門峽工程上馬而開始的。1955年,大荔、朝邑兩縣人民政府成立支援三門峽工程工作委員會,下設移民安置辦公室,後改移民局,辦理有關移民事宜。依照黃河流域規劃委員會的設計要求,大、朝兩縣高程在335米止338米以內的村鎮,必須全部遷移。從1956年8月開始止1960年秋季實際遷出涉及22個鄉(鎮)、148個自然村,總計大荔、朝邑兩縣移民23629戶,107827人,淹沒耕地649784畝。外遷移民安置在甘肅銀川專區(今寧夏回族自治區)的賀蘭、平羅、惠農、陶樂、中寧縣,省內安置在蒲城、澄城縣。本縣境內安置在埝橋、許莊、羌白、伯士、安仁、兩宜、馮村、段家8個人民公社,本社本村後靠在34個村莊。1962年春,寧夏移民陸續返縣。1984年夏收後,移民開始陸續自發返遷大荔庫區,設平民、魯安、趙渡、迪村、韋林、雨林6個鄉、39個村,安置移民13200戶,65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