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是國家的未來,我們每個成年人都應當保護他們。暑假到了,天氣越來越炎熱,孩子想游泳的心也躁動起來。這個時候,家長一定要監管好,負起監護人的職責。

暑假之前,學校對學生即將到來的暑假的各種安全問題早就未雨綢繆,開展了多輪各種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重點是防溺水宣傳教育。並且及時告知家長,共同配合做好此項工作。

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現在學校的群裡幾乎每天都會發暑假防溺水警示提醒,家長們應該重視。教育部門各種防溺水安全會議也是一個又一個,可以知道教育局,學校是多麼擔心,多少h責。

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防溺水專項會議

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安全事情一日一提醒

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安全教育一封信

但反過來一問:為什麼每年的防溺水教育大張旗鼓,做的這麼面面俱到,紮紮實實,還是有很多孩子會私下游泳,溺水身亡??!!每當看到那些失去了孩子的父母在水岸邊對著冰冷的孩子屍體嚎啕大哭的時候,我說不出滋味!

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職責不分,防溺水永遠是治標不治本的老大難問題

既有對孩子逝去的悲憫,更多的是對這些未盡監護之責的父母的痛恨和憤怒!!正是因為你們的疏忽,無視,把社會和學校一遍一遍重複唸叨的防溺水教育的事情拋之腦後,自己沒有對這個問題的重視,才導致事情的發生,才悔之晚矣!可以說,是你們的粗心大意害死了孩子。

我認為:對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由於失職而造成未成年人溺亡的,一定要追責。這方面,美國等國家遠比我們做的好。他們對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更齊全,而且是切實的執行。他們把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從社會延伸到家庭,更加註重未成年人在家的安全和保護。比如像虐待兒童罪,如果你一時生氣將孩子關在房子裡,孩子可以打電話找來警察幫助,或者鄰居知道後都會報警,警察可以逮捕實施侵害的家長,實行口頭警告和一定的懲戒。可想而知,像由於父母的疏忽等導致的溺亡,肯定會是重判。而我們中國人的潛意識思維裡,都認為這是家事,都認為已經失去孩子的父母可憐,怎麼能將他們抓起來判刑呢?!然而細想之下,大謬不然。《未成年人保護法》早有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要承擔完全的監護責任。只是,法律條文雖有,卻沒有真正的執行,也是形同虛設。我認為,一定要制定詳細的懲戒措施,並真正的執行。在社會上判決後,才能真正的警醒那些粗枝大葉的家長,才能扭轉這個全社會高度關注和憂心的老大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