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不見了,還能追回借款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

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借條、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是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重要書面憑證,是出借人能否打贏官司的最為有力的證據。可是一旦借條丟失,借款人賴賬欠錢不還,出借人該如何補救追回出借的款項呢?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講解借條丟失後可以採取補救的措施,助大家追回出借款項!

借條不見了,還能追回借款嗎?

借條丟了怎麼辦

第一招:與借款人重新簽訂還款協議

借條丟失後,一定不要聲張,尤其需要對借款人做好保密工作。可以以“擔心到期不還款”“緩解借款人還款壓力,可分期還款、延期還款”等理由,找借款人重新簽訂一份《還款協議》。需注意,還款協議的內容需載明原借條的借款金額、利息、轉賬時間等資訊,該協議就可以在“催債”路上發揮重要作用了!

第二招:透過微信、電話(錄音)進行催收,並儲存記錄

借條丟失後的第二招,可以透過微信或者電話的方式與借款人聊天,進行溫和的催收(套話,使其承認欠款)。一般的話術為“我最近的手頭有點緊,之前借給你的10萬元,你看能提前還我嗎?”“我借給你的10萬塊錢準備到期了,別忘了按時還上噢~”“我借給你的10萬塊錢已經到期了,你啥時候還錢呀?”總之,就是與借款人進行正常的微信、電話聊天,只要他不否認你催款的事實也可作為訴訟時的證據。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刪除微信聊天記錄噢~電話也要進行錄音~

第三招:可以尋找證人證言

如果實在沒有別的辦法啦,可以想想有沒有知道你借款事實的證人。證人證言也屬於證據種類的一種,雖然證明力弱於“借條”等書證,卻也可以結合案件其他證據,形成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鏈。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19修訂)》第六十七條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為證人”六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要求證人出庭作證……無正當理由未出庭的證人以書面等方式提供的證言,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證人應當具備正確表達意思的能力,且應當出庭接受詢問。

借條不見了,還能追回借款嗎?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幾招借條丟失後的補救辦法。此外,小編也提醒大家,除了借條外,一定要儲存好相關的轉賬記錄、轉賬憑證噢~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轉賬記錄更為重要,借條與轉賬記錄相結合,才是追回欠款的最佳證據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