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後私下和解應注意的問題

工傷後私下和解應注意的問題

工傷索賠案件存在程式繁瑣的特點,一般需要經過勞動關係的確認程式、工傷認定程式、勞動能力鑑定程式、工傷賠償程式共四個階段。所以很多工傷案件的勞動者不得不考慮與用人單位進行私下和解。但是不得不承認,雖然私下和解節省了時間,但往往存在很大的風險。今天王蔚律師與您一起分享對於工傷案件和解過程中需注意的問題。

工傷後私下和解應注意的問題

一、什麼情況下選擇私下和解

對於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由於手頭證據缺乏,如果按照工傷程式索賠往往耗時費力,而且存在敗訴的風險,所以在權衡風險與成本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私下和解的方式。但是律師提醒,對於傷害比較嚴重,可能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不建議採取和解的方式解決糾紛。

工傷後私下和解應注意的問題

二、選擇工傷賠償私下和解的時間

很多諮詢者在受到事故傷害後向律師諮詢,工傷如何賠償,能賠償多少錢?對於類似問題,並不是目前首要考慮的問題,第一時間要做的就是看病治療,同時要求單位支付醫療費,此時不談賠償只談治療,保障治療的順利完成。

那麼什麼時候可以和單位進行協商賠償數額呢?一般情況下,在治療終結後,傷情穩定之時,才是考慮賠償的時候,此時,工傷職工對於事故傷害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以及後果都有了清楚地認識,透過協商達成的協議,才有可能反映雙方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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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傷和解的具體數額

對於工傷賠償數額多少滿意,取決於工傷職工的實際損失以及後期治療誤工損失等。律師建議,工傷職工首先要對於自身的傷害狀況、後期治療情況、所能達到的勞動能力鑑定等級以及當地有關工傷賠償的具體專案標準等有大致的瞭解。在此基礎上協商,才有可能達到滿意的賠償結果。

四、和解過程中注意收集證據

工傷職工在和解前以及和解談判過程中,始終要做好兩手準備,一方面積極協商;另一方面積極收集證據材料,主要包括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材料,以及治療中取得的診斷證明、建休證明等材料。為協商不成而不得不走司法程式做充足的準備。

工傷後私下和解應注意的問題

律師最後提醒:工傷賠償和解往往是個不斷博弈的過程,如何才能把握主動,關鍵在於自身證據的收集,只有全面的收集證據,才能保證在調解過程中處於積極主動地地位。另外,對於工傷職工切記工傷申請的時限是在事故傷害之日一年以內,不能因為工傷和解而延誤了工傷申請時限。

歡迎在此留言有關工傷賠償問題,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