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倆“熊孩子”,兒子四歲,姐姐六歲半。
姐弟倆爆發“戰爭”的時間幾乎無與和平共處的時間平分秋色。
作為父母,享受他們和平相處的時間過得如此之快,彷彿老是夾在他們“戰爭”中,不是“調停”就是“腹背受敵”,就差挖個坑把自己埋了。
這不,姐姐在玩點讀筆,弟弟非要一起玩,結果姐姐非不給弟弟玩。於是,一場衝突不可避免地爆發了:
弟弟把姐姐的書給扔了,姐姐看起來非常非常生氣,給了弟弟一巴掌。弟弟也不甘示弱,躺下就抱起了姐姐的腿。
調停裁判呢?哪裡去了?
哦,不好意思,我就是,差點光看熱鬧不嫌事大了。
“好了,好了,別打了。”我一邊勸說,一邊把他們姐弟倆分開。
可能弟弟覺得吃了虧,被分開還不甘心,又要摟一把,幸虧我及時擋下了“這一擊”。
好嘛,開始教育吧,誰讓這倆都是親生的呢。
“怎麼回事?怎麼打起來了?”我問到。
姐姐:“我在讀書,康康(弟弟)找事。”
“康康,是嗎?”我轉向兒子。
“我也讀書,可是姐姐不讓我玩。”兒子也一大包意見。
“康康扔我的書。”
“姐姐先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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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 GOD。又開始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這事件的責任主要是弟弟,雖然姐姐打人不對,但弟弟搗亂、扔書在先,是不對的。”我必須表明我的態度。
但是光動動嘴皮子是不行的,“以德服人”,兒子不吃這一套啊“。後來我也給兒子買了點讀筆和配套書籍,兩人沒有再因為爭搶點讀筆發生衝突。
透過這件事,我也有了幾點體會:
一是做好兩個孩子的平衡
。姐弟倆,都是我們的寶貝,不能厚此薄彼。正如歌曲《我愛我家》唱的好:“我愛我的家,弟弟有啥我有啥”。同樣姐姐有啥弟弟也該有啥啊。
二是針對孩子不同特點的採取不同教育方式。
兒子四歲,女兒六歲半,兩人相差兩歲半。女兒肯定比兒子懂事,兒子也比姐姐淘氣。這樣才需要因材施教,因年齡施教,針對不同的孩子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
三是處理矛盾要公正。
一般來說,兒子小,懂事少,經常會發生搶姐姐玩具的事情。處理這種事,不能一味要求姐姐要讓弟弟,是弟弟的錯要明確指出來,即使弟弟哭鬧,父母也要堅持原則。也就是說,處理矛盾時要不偏不倚,公正公平,不能各打三十大板、和稀泥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