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了一起西豐男子王某涉嫌故意殺人的案件,經法院判決,認定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三里資訊獲悉,
2019年4月6日上午,西豐男子王某在西豐縣工業園區輝山乳業廠區門衛房內與張某吃飯飲酒。
二人交談過程中,王某認為張某欲將其殺害,遂與張某發生廝打,並使用廠區內的石塊、鐵鍬把等物品,多次擊打張某頭面部等部位,致張某當場死亡。
案後,王某離開現場,並經影片通話方式將其殺害張某一事告知朋友樊某。二人相約見面,王某隨樊某返回現場。王某兄嫂從樊某處得知此事後先行趕到,並在王某返回後當場撥打電話報警,王某在樊某車輛內滯留,公安機關趕到現場後將王某抓獲。
經法醫鑑定:死者張某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經遼寧省精神衛生中心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王紹民為普通醉酒,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
王某酒後持石塊、鐵鍬等物品多次擊打被害人要害部位,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
認定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賠償喪葬費人民幣31428元,交通費、誤工費人民幣5000元,共計36428元。
(二三里編輯 趙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