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種隱形的“新式窮養”,80%的家長都在犯

每年10萬卻養出一個心窮的娃,這三種隱形的“新式窮養”,80%的家長都在犯!

這三種隱形的“新式窮養”,80%的家長都在犯

真正的富養孩子,是讓孩子得到內心的富足,和精神上的滿足。

前幾天有個媽媽留言,我看了頗有感觸:

C媽,有件事特別想問問你,我小時候家裡條件不算好,但經過自己努力,現在條件也不算差,所以在養育我女兒的時候,我從來不小氣。

為了儲存她的畫畫作品,我買畫本都是買MUJI,好幾十塊她也就用個幾天,平時吃穿用度也不算低,前段時間一個馬術興趣班就3萬。

每年養她各種費用,將近10萬,跟我小時候比,她真的算富養了。

但我最近發現,我卻養出了一個心窮的孩子。

我發現她特別在乎錢,買東西總要問這個幾塊?然後選最便宜的。金額稍微大一點就嫌貴,但其實根本沒考慮真正的價值。

還有非常鐵公雞,幾乎從不把自己的零食分給別的小朋友。

這位媽媽的故事很長,更細節我後面也有穿插,今天徵得她同意,就借她的故事,跟大家聊聊窮養&富養。

受經濟水平限制,咱們這一代父母,好些都是“窮養”大的,喜歡的不能擁有,想買的不能被滿足,導致長大也有種種後遺症。

所以,很多人都意識到了窮養的危害,也會竭盡可能的給孩子最好的生活。

興趣班、保險費、學雜費、服裝、玩具、吃喝用度、看牙、看病,林林總總算下來,養個孩子一年就得十來萬。

每年已經十來萬了,家裡也沒皇位要繼承,這樣就不算窮養了嗎?

還真不一定。

生活中,我們很多家長在窮養和富養之間開闢了另一條新式窮養的偏路。

更可怕的,很多家長的這種行為都是不經意的、不自知的。

01

​提醒孩子珍惜卻忽略了正確的金錢觀

​“大人掙錢很不容易的,花錢給你買的能不能珍惜點?”

“這個本子很貴的,你畫倆筆就翻頁,也太浪費了。”“這件衣服很貴的,你吃東西能不能注意,不要搞得髒兮兮”?

開篇這位媽媽便是走入了這個誤區。

本意是告訴孩子要學會珍惜,可表達時的焦慮感,會讓孩子對物質變得患得患失,對金錢變得謹慎、甚至小氣,變得縮手縮腳:

玩具寧願放著,也不敢放開了玩;

衣服就算好看,也捨不得穿。

這就完全喪失了商品真正的使用價值,這樣的錢才叫花的不值,才是真的浪費。

而且它會讓孩子一切以金錢為衡量標準去看待物品,而不是自己內心真正的需求和渴望:

稍微貴點的東西,就覺得不值,不買;

自己花真金白銀買來的零食,更是不想輕易分給他人。

可是又不想孩子浪費不珍惜,怎麼辦呢?

​1、花錢只花自己能力範圍內的

​很多媽媽都抱著“做更好父母”的心態,其實是在滿足小時候匱乏的自己,本來幾十塊的T恤,足以滿足孩子,偏偏要咬牙給孩子買一個三五百塊的品牌T恤。

結果,孩子一塊芒果掉在身上,衣服花掉了,還洗不掉。

媽媽們感覺肉疼,忍不住給孩子強調價格,可這又是何必呢!

在親子關係中,我們為孩子花的錢在你的承受範圍內,那就是一種讓人感到愉悅的付出感;如果超出你的承受範圍,就是一種被綁架的犧牲感,對彼此都是負擔。

“花錢只花自己能力範圍內的”,家長這樣的消費觀念,能避免很多矛盾,也讓孩子對物品的價值有正確的認知,不會縮手縮腳,也不會鋪張浪費。

​2.不要強調金錢,而是強調價值

​孩子在本子上亂寫亂畫,將新買的玩具亂扔,我們想提醒孩子珍惜,可以這樣說:

“這個本子/玩具是你的了,它可以幫助你XX,你要好好用/玩。”第一句強調歸屬,第二句強調價值,第三句提醒珍惜。

關鍵是引導孩子從「多維度價值」的角度看待金錢。

價值有很多維度:基本需求是價值、快樂也是價值、滿足也是價值。

有些東西就算便宜,看起來好像很值,就像奶奶買菜,處理的青菜5塊錢一大口袋,吃不完都壞了,必須要扔,那便宜也是浪費。

有些東西就算是貴,看起來好像不值,比如咱們家的洗地機,3千塊買回來擦地,但它能給我們帶來方便,減輕爸爸負擔,那貴也是值得的。

如此,教孩子以多維度的價值去衡量消費,他花錢就會更加理智,不該花的時候不花,該花的時候就要捨得花。

​02

​不滿意孩子的選擇隨意干涉孩子對金錢的 “支配權”

​明明說了零花錢可以自己支配。

但孩子真的要買一個你認為不值的玩具,我們就會說:

“奧特曼已經有十來個了,都一樣的,買來有什麼意義,不要再買了”。

“這種小彩紙,不花錢我都能給你做出來,費這錢幹啥?”

什麼是值,什麼是有意義呢?這誰說了算?

辦公室的小夥伴提到這個話題時,不自覺紅了眼眶,她講了自己的故事:

小時候我想買A東西,爸媽覺得A不值得,應該買B,他們就會給我講很多大道理,直到我同意買B。

後來,再買什麼東西,我都會揣測一下爸媽想讓我買哪個,直接選他們覺得“值”的。

現在,自己掙錢了,可以自己做決定了,我每次買東西時,還是會下意識的代入爸爸媽媽的想法:“他們會怎麼想呢?”

​你給了孩子足夠的金錢,卻在這些金錢上,拴上了一條叫做“選擇權”的枷鎖。

這根本就是偽富養啊。

​可是又不想孩子亂花錢,怎麼辦呢?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羅恩·利伯在《反溺愛》一書中提出一個觀念:孩子在5歲的時候,就應該學會判斷“需要與想要”。

書籍、衣服、三餐、學習用品,這是“需要”;玩具、零食、旅行、享樂,這是“想要”。

​“需要”的東西,爸爸媽媽會竭盡可能滿足。

“想要”的東西,都是美好的事物,卻是無法全部得到,或是無法一次性就滿足的。

​理解了這兩個概念,孩子就更容易接受拒絕,也會更容易接受我們下面的建議。

當孩子有想要的東西,我們覺得不值得買時,可以這樣說:

“我知道你很想要(看到孩子的需求),只是我有不同的觀點,我不想拿我的錢給你買(表達自己的立場)。

你如果想買的話,可以用你自己的零花錢。你本月的零花錢還剩10元錢,還有二十天需要度過,你可以自己衡量一下要不要買。”(給出解決方案)

任何孩子想要的東西,而不是需要的東西,都用自己有限的零用錢來買,孩子買一些不必要的東西時會更謹慎。

​這種方式還有一個好處,教給孩子“忍耐”。

​2011年,紐西蘭的一個調查組,追蹤了1000個人,從出生直到32歲,他們發現:孩提時無法自我控制的人,比起其他自制的人,較難存錢、為退休賬戶做準備或擁有房產與股票。

也就是說,比起孩子的社會階層或智商,自我控制程度更能決定他們的財務狀況。

孩子的耐心與他們成年後的財務狀況有很大的關聯。

孩子有想要的東西時,是一個絕佳的教育孩子學會自我控制的機會。

與其暴力的制止他“不能喜歡”,倒不如讓孩子透過努力和等待得到。

孩子在這樣的鍛鍊中,能成長為一個妥善使用金錢的人,還能收穫幸福的感覺。

哪怕他買的是我們不認可的東西,也是非常值得的。

退一步講,孩子建立起了明確的金錢觀念,他也不會把錢花到什麼特別不應當的地方去。

03

​想拒絕孩子的請求

卻以“買不起”為藉口

​還有些大人,習慣性用“買不起”回絕孩子。

不想給孩子買糖時,我們的出發點是“吃糖有害健康”,可說出來的話卻是:“沒錢給你買糖”。

究其原因,我們心裡認定孩子接受不了原因,或者給孩子解釋原因太麻煩,乾脆選擇了簡潔有力的謊言。

孩子會真的認為媽媽“沒錢買”嗎?

小時候可能會,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認知能力逐漸發展,“媽媽沒錢買一塊錢的糖”,這樣的邏輯不通啊。

他就會向內歸因:“很多東西,我都不配擁有。”

看過這樣一句話:我想要2塊巧克力,你給了我10塊,剩下的8塊不是巧克力,是愛。

為了孩子的健康,約束孩子的行為很重要,可我們卻讓孩子感覺到“不配”,甚至“不被愛”,所得和所失,哪邊更重呢?

之前反覆講過教育中“真實”的重要性。

“媽媽,我想買”,孩子提出這個要求時,真實的回覆應該是這樣的:

在涉及原則性問題的時候,我們只需真實的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這是規定”。

如果真的超出預算,就可以告訴孩子:“這個東西超出了我們這個月的預算,我們只能下次再買了”。

如果真的不適合孩子,就可以說:“這個東西現在還不適合你,可以等以後再看。”

實際上,窮養富養的根本不在於我們為孩子花費金錢的多寡。

而在於我們是否給予機會,讓孩子自主掌控自己的生活,自信應對未來的人生,自如處理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