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養寶貝2~3歲教養小技巧100條|2歲幼兒的感情與慾望(下)

2歲幼兒情感的發育——與母親站在平等的立場

幼兒到了2歲,與母親的玩耍方式會有很大變化。最大的特徵是常常與母親一起玩模仿遊戲。過去,幼兒與母親之間的遊戲,都是以母親為主導和中心,而現在逐漸演變成為兩人角色平等的遊戲,有時還互相交換角色。

例如,男孩用積木搭房屋,過去不能順利進行時,常常要求:“媽媽一起來搭”,讓母親幫忙搭;逐漸演變至要求“媽媽也要搭”,讓媽媽與自己一起搭積木。如果積木搖搖欲墜時,趕緊叫“媽媽,幫我扶住(積木)。”就這樣讓母親幫助自己做一部分正在做的事情。

女孩也會有同樣的表現。玩“過家家”遊戲時,過去只按照自己的意志開展遊戲,逐漸地也會聽從母親的建議。

如果媽媽說:“媽媽也想做飯。”她會回答:“好啊!我可以借給媽媽用,請等一下。”然後把玩具借給母親。或者說:“媽媽也一起來做。”將玩具一部分給母親。因此2歲幼兒的模仿遊戲,雖然還只在與特定的人之間展開,但可以看出,幼兒是將對方作為平等的參加者看待。因此,一起玩耍的成人也不必有被動的感覺,要與幼兒共同創造氣氛,愉快地展開遊戲。

2歲幼兒情感的發育——反抗期

有養寶貝2~3歲教養小技巧100條|2歲幼兒的感情與慾望(下)

過了2歲以後,幼兒就進入了所謂“第一反抗期”。過去老老實實聽話的小孩,逐漸開始變得任性,經常說“不要”。這在父母看來,很難讓事情順利地進行下去。但將這種情況判定為幼兒的 “反抗”,或許只是成人單方面的看法。

如果仔細觀察這種狀態下幼兒的舉動,就可以明白這是幼兒有了自我主張的表現。例如,想要自己穿鞋,想要自己用筷子,想要自己洗衣服等,大都是堅持自己的主張。如果是有語言表達能力的四五歲幼兒,在這種情況下會說:“我自己穿鞋可以嗎?”“我自己洗,不用幫忙。〞“我也想用筷子!”等,將自己的主張正確地傳達給對方。但是,語言表達能力還相當薄弱的2歲幼兒,只會說“不要”和“自己做”,因此,很難將自己的想法傳達給父母,而被誤以為是在反抗、任性。

“反抗”這一詞包含有 “抵抗”的意思,幼兒並不是毫無道理的抵抗,其實他們是在堅持自己的主張。如果這些主張得以實現,對於幼兒“自我”的確立非常重要。因此,寶寶這個時期的反抗表現,從幼兒的自我發展角度來看,其實是成人所希望出現的必經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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