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配冥婚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魯西某處有個叫前楊的村子,全村二百多戶,一千三百來口人。村裡以楊姓為主,佔六成,其他幾姓分別是:王、陳、劉、趙、卞、孫、何。

在村西頭住著十幾戶姓劉的,其中一家戶主叫劉德才,他媳婦叫牛桂琴,兩口子生有兩男兩女,老大老二是女娃,老大叫月梅,老二叫月蓉,老三建勇和老四建民是雙胞胎兄弟。

那個年代人們都不富裕,劉德才為了日子,就讓兩個女兒早早輟學,幫家裡分擔。

當地一直以農業為主,人們思想有些固化,直到九零年以後,經營方式才開始多樣化,個體經濟陸續出現,

距離前楊村十里處,有條貫穿冀魯的國道,國道兩旁臨近村子的地方,陸陸續續出現一些飯店,不僅可以吃飯,也可以提供住宿,主要是方便那些搞長途運輸的司機。

飯店的興起,自然會解決一定就業問題,老闆們都會在本地招一些年輕人,來飯店做服務員,大多是些初中畢業、或者中途輟學的孩子。

民間故事:配冥婚

這些飯店之中,有家叫“客來緣”的飯店,規模最大,老闆叫王子山,四十來歲年紀,為人比較仗義。

劉德才的媳婦牛桂琴,與王子山的弟媳婦是姨表姐妹,雖說來往很少,但畢竟有這層關係。於是劉德才夫婦找到王子山的弟媳婦,想讓大女兒月梅去“客來緣”做服務員。

農村人樸實,很看重親情,王子山又仗義,就爽快答應了。月梅當時十六歲,是服務員裡年齡最小的,王子山就交代兩個年齡大些的,多照顧月梅,基於這層親戚關係,王子山還每月給月梅多開二十塊錢,這讓劉德才很高興。

轉眼過去兩年,月蓉也滿十六歲了,劉德才就想讓她也去“客來緣”,多增加份收入,可就在這時,月梅卻出了意外,她在擦玻璃時,不慎從二樓落下,當場身亡。

王子山感到很愧疚,除了月梅的喪葬費包辦外,還給了劉德才兩萬塊錢做賠償。當時是九二年,兩萬塊錢對於一個農村人家來說,絕對是鉅款,知情人都稱讚王子山仗義。誰知劉德才夫婦極為貪財,非要王子山多加一萬。

劉德才的父親叫劉用厚,七十出頭兒年紀,他與老伴兒生了四男一女,劉德才是他的三兒子。老頭兒做人實誠,與人為善,他覺得兒子此舉太不仗義,就出言勸阻,劉德才的大哥劉廣才、二哥劉義才以及四弟劉希才,性格都隨父親,也都過來規勸。

民間故事:配冥婚

不想劉德才夫婦不為所動,他不聽家人勸告,拉著女兒月梅的屍體,堵在“客來緣”門口討說法,其實就是想要錢。王子山無奈,只得又給了一萬。

攤上這麼個親戚,王子山的弟媳婦覺得很內疚,畢竟當初是自己介紹月梅去大伯哥的飯店,他和丈夫王子和商量後,寫了一張借據拿給大哥,說這一萬塊錢,就當是兩口子借大哥的,以後肯定還。

王子山既重義又重情,他將借據撕了個粉碎,還安慰弟弟和弟媳,別把這事放在心裡,過去就過去了,搞得王子和兩口子又感動、又愧疚。

一下多得了一萬,這讓劉德才兩口子欣喜若狂,可這事兒把老父親劉用厚氣得夠嗆,還因此生了半年病,村裡人對劉德才此舉也是嗤之以鼻。

既然有臉這樣做,劉德才夫婦就不怕外人嘲笑,手裡有錢身板就硬,女兒去世才不過半年,劉德才就買了塊地基,開始蓋新房。

以前農村蓋房搭屋,鄉親們都會前去幫忙,去的人越多,說明這家人緣越好,可劉德才蓋房子時,幫忙的人卻很少,上湊的也是看著他父親的面子。

離前楊村二十里外有個鎮子,此鎮挨著市區,做生意的人較多,其中有戶姓馮的,戶主叫馮學範,是最早經商的,也是當地數得著的大老闆。

民間故事:配冥婚

馮學範的三兒子叫馮俊生,樣貌俊秀,聰明機靈,只可惜命薄,得了尿毒症,還是晚期,縱使馮家家財萬貫,也沒能救回他的性命,死的時候才十九歲。

在十幾個孫輩之中,馮學範的老母親最疼這個孫子,他的去世讓老人家悲痛欲絕。老人家依舊老思想,非要給孫子娶個陰婚媳婦,不能讓他在地下獨自孤單。

馮學範雖然不信這個,但他是個至孝之人,對母親的話言聽計從,便著手操辦。

按照當地習俗,要找個年齡相當,樣貌般配,去世不是很久的女孩成婚,有專門從事這個的媒婆子,也尋找了幾家,把去世女孩的照片拿給馮家,但馮學範的母親都不太滿意。

愛鑽營的人,就愛打聽,劉德才得知此事後,大為高興,他對媳婦說:“馮家有錢,十萬八萬在他家手裡不叫回事兒,再說了,陰婚也是婚,若是成了,就相當於和馮家做了親戚,建勇和建民將來也能沾個光。”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個門,牛桂琴也是貪財的主兒,這兩口子一拍即合,第二天就請媒人前去說和。月梅長得漂亮,在附近幾個村子都數得著,馮學範的母親看到照片,立馬就同意了。

劉德才貪婪,張口就要了五萬八,還說帶八吉利,雖說馮家有錢,但那也是一分一分掙來的,再說配個陰婚五萬八聘禮,這也太高了!怎奈老母親已經拍板,為了給孫子娶親,不惜任何代價,馮學範大孝子,也只得同意。

民間故事:配冥婚

馮家雖然同意了,但劉用厚卻煩了,他將家人們招在一起,對劉德才夫婦說:“月梅命苦,小小年紀就不再了,你們做父母的給她配個陰婚,也是常理,可大家都知道,現在陰婚的聘禮,基本就是五千到一萬五之間,最貴的也不過一萬八,你張口五萬八,這是賣女兒啊,貪心不能貪到如此程度,我老劉家會被人戳脊梁骨的。”

劉德才把眼一翻,說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又沒逼著馮家,別人愛咋說咋說,戳脊梁骨還能戳死我?再說了,挨戳的又不是你,反正此事已經定下了,就這麼辦。”

這話一出,劉用厚氣得手打哆嗦嘴發顫,說不出話來,三個兄弟也怒了,要上前打劉德才,仨妯娌也數落牛桂琴,可這兩口子鐵了心,就是不改。

兩袋煙功夫,劉用厚緩了過來,指著劉德才說:“好,既然你執意要做這喪陰德之事,我也不攔著,從現在開始,我不再是你爹,你也不是我兒子,明天我就去找你二爺,以後劉家沒你這一號人。”說完後,讓三個兒子將劉德才夫婦趕了出去。

回到家裡,劉德才和媳婦嘟囔:“斷了就斷了,有什麼大不了的,自己過自己的日子,有了錢還怕什麼,都什麼年代了,還拿二爺壓我,現在是新社會,收起他那套老傳統吧。”

“就是,我看他們反對,就是眼紅我們發財。”牛桂琴比丈夫還上色。

“哼!你們就是見錢眼開,拿姐姐的事要挾人,用姐姐的屍骨還錢,姐姐是你們的親生女兒啊,我看你倆早忘了。”月蓉已經十八歲,性子剛烈,對父母的做法很反感。

民間故事:配冥婚

“你個死丫頭,長大了翅膀硬了是吧,連爹媽都數落了,過兩年把你嫁出去,省得待在家裡鬧騰。”牛桂琴一邊說,一邊抄起掃帚疙瘩。

“打吧,打吧,打死我算了,那樣正好,跟姐姐一樣,讓你們賣個好價錢。”月蓉不甘示弱。

劉德才奪過掃帚疙瘩,說道:“行了行了,都少說兩句,現在的重點是,給你姐姐操辦婚事,我可告訴你,這幾天不許出么蛾子,否則我可不客氣啊!”

父親話音剛落,月蓉眼含淚水,轉身出了屋。

半個月後,馮俊生和劉月梅舉行陰婚,馮家送來的五萬八彩禮,劉德才假裝大氣,退回了八千,留了個整兒,此事也就結束了。

劉用厚與三兒子劉德才解除父子關係這件事兒,在村裡鬧得沸沸揚揚,人們雖然表面上規勸,希望劉用厚消消氣,不要把事情做絕,但在私底下卻給他豎大拇指。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村民對劉德才夫婦,開始敬而遠之。

劉德才夫婦不在意,意外賠償和陰婚之事,讓他們得了八萬塊,現在的劉德才,別說在前楊村,就是放眼整個鄉,也找不出多少有這個實力的。

劉德才高興,又蓋了一套瓦房,並將住的舊房子翻蓋一新,還買了拖拉機、摩托車,小日子過得滋潤,但村裡的大事小情,人們已經不在通知這夫婦倆,他蓋房子時也無人幫忙。

民間故事:配冥婚

轉眼過去兩年,劉月蓉二十歲了,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雖然劉德才的人品堪憂,臭名遠揚,但還是有貪圖富貴之人,十里外的西河村有家姓宋的,就想與劉德才結親。

雖說是有了巨財,但夫妻倆本性難改,張口問宋家要兩萬彩禮,宋家為了攀富,咬咬牙同意了,誰知過定的前一天,月蓉不見了,劉德才花錢僱了許多人尋找,可毫無音訊。

九六年以後,村裡人開始放下農田,改做生意,劉德才手裡有錢,從事生意最早,開不知為何,生意就是不景氣,倆兒子也不爭氣,除了一聲壞習氣,啥都幫不上。

到了二零零二年,劉德才的廠子徹底倒閉,兩口子只能種地,日子在村裡已經落到下游,他幾個兄弟早已發了家,共同贍養父母,與這個三兄弟早已不來往。

建勇和建民雖然成了家,但好吃懶做,不務正業,不久後,建勇賭博輸錢不認賬,與人毆鬥打死了人,以誤殺罪被判了六年,建勇媳婦跟他離了婚。

建勇判刑半年後,建民酒後騎摩托車回家,撞在河邊橋墩上送了命,媳婦扔下孩子,不知去了哪裡,好端端一個家,就剩了劉德才兩口子和不滿週歲的孫子世聰。

民間故事:配冥婚

劉德才受不了打擊,半年後就去世了,劉用厚夫婦都已八十多歲,身體依舊硬朗,老頭兒固執得很,堅決不認這個兒子,更不讓他埋進祖墳,三個兒子還念著兄弟之情,幾經周折才說服父親,同意劉德才葬入祖墳。

劉德才去世半年後,建勇在牢中與人鬥毆而亡,得到這個訊息,牛桂琴也病倒了,不久後去世,這一家人,就剩下不滿三歲的世聰,還有那個不知去向的劉月蓉。

劉德才的三個兄弟一商量,共同撫養世聰,這孩子畢竟是血脈親人。

(故事完)

【後續】

一年後,失蹤十幾年的月蓉回來了,同她一起回來的,還有丈夫和子女,原來當年她受不了這樣的家庭氛圍,跑去了很遠的大城市,打拼生活。後來遇到了現在的丈夫,兩人情投意合結為夫婦,日子過得很好。

雖然父母無良,但畢竟血脈至親,再說她也牽掛兩個弟弟,就帶著家人回來看看,想不到已經家破人亡。月蓉跪在父母墳前,痛哭流涕,沒人知道她眼淚中包含了什麼。

月蓉一家在村裡住了半個月,臨走時帶上了侄子世聰。

【寫在最後】

所謂的陰婚,即冥婚,就是指為死去的男女尋找一個配偶合葬。

冥婚的歷史非常久遠,可以追溯到兩千年前,《周禮》雲:“禁遷葬與嫁殤者。”也就是說當時朝廷法令是明確禁止冥婚的。雖然朝廷有規定,但無法杜絕,到了後來,此種風氣愈演愈烈,逐漸成為了一種習俗。

宋代冥婚很盛行,康譽之《昨夢錄》記載,當時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定會託“鬼媒人”說親,然後占卜,若得允,即刻為他們做冥衣,舉行合葬。

元代繼承宋代習俗,《元史·列女傳》所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代亦是如此,清代冥婚現象發展到頂峰,一直到清末仍有這種現象殘存,並稱之為“搭屍骨”。這種習俗到了現在,仍然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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