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一次,自助打官司,怎樣寫一份高質量的起訴狀?

起訴狀,作為民事訴訟的必要材料之一,是當事人整個訴訟策略的概括體現,也是其訴訟目的的第一次呈現。怎樣才能製作一份高質量的起訴狀?對於自助訴訟的當事人,掌握好以下幾點,基本可以出師了。

有的當事人來寫狀子,噼裡啪啦說一大堆,希望在起訴狀中儘量充分地展示己方的觀點,事實,寫得越多越好。甚至連法條都要寫上,在當事人看來訴狀寫上一摞子,最好法官一看就能判了。其實這是寫起訴狀的大忌。原因在於:

一、現在的工作流程,很多法官往往在開庭前才拿到案卷,根本沒有時間看冗長的訴狀,能瞭解一下訴訟請求就已經不錯了。因而法官對案件的看法,是在審理案件時,透過對雙方舉證、質證意見、法庭辯論、證據核實等綜合判定,隨著訴訟的程序,才會形成的。

二、過於明確細緻的案情陳述,讓對方對你的訴訟策略一目瞭然,從而做出從容應對,明顯不利於實現自己的訴訟目的。相當於過早將底牌亮出,給對手創造了反擊的機會。因此,訴訟請求明確即可,無須對與案件無關的事實描述過多,萬一出現漏洞,反被對方利用作為反駁原告的依據,甚至出現描述的事實與訴請矛盾而導致訴請不成立,被法院駁回。

三、說多錯多。所謂言多必失。起訴狀中出現的一些事實性描述可能對己方不利,但自己並未注意到。而訴狀中的這些描述,一般視為當事人對案件事實的認可。如果在庭審過程中發現,對方並沒有證據證明這些對自己不利的事實,而自己過早地說出了對自己不利的描述,再要更改就比較難了。

四、不要把起訴狀當成辯論詞。不要在起訴狀中對己方的觀點做過多的論證,起訴狀不是法庭辯論,不要在起訴狀中將所有的觀點和具體論述和盤托出。也不要求當事人要對案件進行定性或尋找法律適用,這些事情,留在開庭時再做。

五、相反的,對於被告的個人資訊,則是能詳就詳。一方面便於確定被告的身份,另一方面,便於法院送達。尤其是如果有被告多個聯絡方式的,最好都寫上。

因此,起訴狀中最主要的是將訴訟請求寫清楚,簡單明瞭,並對損害賠償(如果有這個訴請)的數字或者金額計算清楚,或者列明計算依據。事實理由部分,將基本的事實陳述清楚即可,至於如何透過證據以及法律適用,在支撐自己的訴請,是庭審中需要完成的工作,沒有必要寫在起訴狀中。

再說一次,自助打官司,怎樣寫一份高質量的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