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希望取消“公攤面積”

買過房的人應該知道,中國房子有一個極度具有欺騙性的名詞,叫做“公攤面積”,指的是在住宅小區之中公用建築設施(配電房、樓道、電梯井、公用通道、消防設施以及其他公用設施)在小區總建築面積之中所佔面積。公攤面積的發明者是誰已經不可考究了,但是公認的都是來源於香港,後面被內地房地產商學去了。

我為什麼希望取消“公攤面積”

為什麼我們要取消“公攤面積”,公攤面積本來就不合理,是有缺陷的。雖然國家規定了房地產商要公佈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但是並沒有規定公攤面積佔比多少。

也就是說,只要房地產公佈了公攤面積,而這個公攤面積佔總體面積是百分之十還是百分之五十,都沒有問題。而公攤面積比例越高,人居住的面積就會越少。

有一些離譜的房子號稱120平方米,但是實用面積只有71平方米,公攤面積佔比接近41%,可以說一下子少了一半的居住面積,很多地方相當窄,買傢俱都不好買。這某種意義上真的不算騙局嗎?消費者付出了真金白銀,卻只能得到一套只有當初承諾一半面積的房子,誰能接受?

我為什麼希望取消“公攤面積”

有趣的是,香港在2013年就取消了公攤面積,而全世界其他國家都沒有公攤面積的說法。

美國的房子是按套售賣的,也就是說賣你一百平方米的房子,實用面積就是一百平方米,其他公共面積額外計算。連房地產發達的美國也不會玩這種手段,可以說這是莫大的諷刺,是中國房地產發展中的一個畸形產物。

也有人認為,取消公攤面積會導致房子價格上漲,因為房地產商要把公共部分另外計算,加入到房價當中,以這個理由勸說大家要理智看待“公攤面積”這個問題。這些人就是沒有搞清楚老百姓為什麼痛恨公攤面積,老百姓是希望獲得真實的私人空間,也就是說他們想生活在寬敞的房子裡,坐的客廳夠寬,睡的臥室也夠寬。而不是把錢花在多久都不使用一次公共花園,以及一天用兩次還要跟別人共用的走廊和電梯。

而且,公攤面積本身就是個不受監管的領域。一些黑心的房地產商表面可以把房價降價,但是卻在公攤面積上做手腳,把公攤面積增大,實際上是在玩弄明降暗升的把戲,坑的廣大消費者苦不堪言,中國人苦“公攤面積”久矣。

我為什麼希望取消“公攤面積”

為此,老百姓寧願花費更多的價錢,又或者是因為價格問題不買這個單元,這是自己的問題,也不願意買了之後發現被騙而被迫吃下這個啞巴虧。這就叫做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

房子是大部分老百姓一生中最大的一筆開銷,還是一生中待的時間最久的地方,誰都想買得明白,沒有人願意往後餘生都為房地產商的貪婪和謊言買單。

我為什麼希望取消“公攤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