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包!中鐵二十局被罰61.8萬

轉包!

中鐵二十局被罰61.8萬!

一流中標二流進場三流施工

是真的?

前言

近日,鷹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推動建築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公佈了房屋市政工程領域5起圍標串標、轉包掛靠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在這其中,中鐵二十局竟也在其中

PART01

中鐵二十局

鷹潭智聯小鎮建設專案轉包案

轉包!中鐵二十局被罰61.8萬

2021年11月,江西省住建廳在開展全省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時,發現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將中標的鷹潭智聯小鎮建設專案交由子公司中鐵二十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涉嫌轉包,涉及金額10302萬元。經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調查核實,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轉包行為屬實。

處理結果:2022年1月,

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對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處人民幣61.8萬元罰款。

依據《關於對建築施工企業開展信用資訊評價的通知》(贛建字〔2020〕4號)規定,按程式

扣除

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

信用分2分

;依據該企業進贛資訊登記時提交的《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承諾條款,

暫停其省外建築施工企業進贛資訊登記服務

;經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確認整改完成後,方可恢復該企業進贛資訊登記服務。

PART02

為什麼許多中標公司

都要層層轉包?

我們都知道,轉包分包機制已成為我國工程建設的巨大隱患,由於工程任務重但利潤不高,不少企業只好薄利多銷,先把活兒搶到手,之後再進行分包或轉包。甚至行業中還有

“一流單位中標,二流單位進場,三流單位施工”、“一手要專案,一手轉包分包”

等戲言,那麼轉包到底是什麼呢?

非法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

都說轉包違法,那麼為什麼許多中標公司,甚至連中鐵二十局都要層層轉包?自己做不是可以賺更多的錢嗎?

其實這麼一說各位就明白了,這種工程自己做也是要時間、人力、物力成本的,而且還有一個專案中每個環節自身專業度的問題,所以轉包出去,分工協作的事大量發生。政府採購類專案是嚴禁轉包的,經採購人同意,可以分包,有明文規定的。

而且轉包工程的,轉包人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我國《建築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PART03

建築工程可以整體轉包嗎?

建築工程可以整體轉包嗎?

就比如說,A集團將某工程發包給具有一級資質的B公司並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B公司承包後,又與具有三級資質的C公司簽訂了轉包協議,將該工程全部轉包給C公司。A集團得知後,以B公司違法轉包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那麼,B公司違法轉包了嗎?

這肯定是違法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中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