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許昌釋出最新提示

近年來,醫療美容行業規模快速擴張,在滿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及心理需求的同時,非法行醫、虛假宣傳、假貨頻現、價格欺詐等問題比較突出。為推動醫療美容行業規範健康發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促進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按照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許昌市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從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醫療美容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現對全市醫療美容行業經營者開展經營活動做出如下提示:

一、禁止營銷宣傳領域各類違法行為。

1.禁止虛假宣傳。

醫療美容機構開展營銷宣傳活動,應當確保內容真實、全面、準確,不得虛構、隱瞞或者誇大事實,欺騙、誤導消費者。

2.規範廣告宣傳。

醫療美容廣告屬於醫療廣告,廣告主必須為依法准入的醫療機構。未經審查,不得釋出醫療美容廣告和相關藥品、醫療器械廣告。

3.禁止假冒“名院”、“名醫”、“名牌”。

醫療美容機構應當按照醫療機構資訊公示有關規定,規範使用機構名稱。

二、禁止違法開展醫療美容相關活動的行為。

1.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

醫療美容機構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登記或者備案後,方可開展醫療美容活動;醫療美容服務必須由主診醫師或由主診醫師指導下的執業醫師負責實施。

2.規範醫療美容機構和醫務人員從事醫療美容服務。

醫療美容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承擔主體責任,建立並落實依法執業自查工作機制,主動排查執業風險,消除安全隱患,並主動公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行醫資質以及經備案的醫療美容服務專案名稱。

3.清理規範生活美容機構。

生活美容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的職業道德規範,按照服務專案範圍提供服務,在營業場所公示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

三、清理整治非法制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行為。

1.嚴厲打擊非法經營藥品、醫療器械行為。

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未取得註冊批准不得上市;醫療用毒性藥品禁止透過網路銷售。未依法取得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合法資質的市場主體,嚴禁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網路銷售、進駐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等行為。

2.整治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違法違規行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購、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美容機構必須嚴格落實藥品、醫療器械採購、儲存、臨床應用等規章制度。醫療美容機構及從業人員必須嚴格依據適應症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非因疾病治療目的、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擅自擴大藥品臨床應用範圍。

3.嚴格醫療器械進口管理。

加大對進口醫療器械監管力度,將列入法檢目錄的進口醫療美容用醫療器械實施檢驗監管。嚴厲打擊走私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清理整治涉費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規範價格收費行為。

醫療美容機構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價格、收費政策,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做好收費公示。

市場監管部門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清理整治和規範發展相結合,聚焦醫療美容行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壓實主體責任,清理整治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醫療美容行業診療秩序和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