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題想考108,請拿108道題來換‬

主觀題能考到108或者更高,這是目前每一個考過客觀題然後眼巴巴的等著主觀題考試日期官宣確定的考生最大的心願了。有什麼好辦法能確實肯定的保證我一定考過108呢,我個人觀點很簡單粗暴,你想考108分,請你自己先做108道主觀大案例題吧。一道題換一分,這個等量置換公式很公平吧。同理,如果你想考到120分,那就請你做120道大案例題。想考多少分,就做多少道題目來換。切記,是和真題一樣的大案例題目。

以上的觀點,我估計八成的考生都會贊同,但估計都會叫苦叫累。大家的心聲其實是能不能不要這麼辛苦+心碎,就能讓我考過呢?例如多聽聽課,多做點小案例,先把基礎打牢一點。這些想法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其實並沒有什麼用。咱就先說好多人對自己基礎的那種莫名其妙的自卑心理,他總覺得自己客觀題考過純屬運氣使然,當初自己客觀題考場上根本就沒有幾道題目有絕對肯定的,都是一路懵著過來的,然後居然考過了,分還不低。同學,這種心理包袱扔掉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既然你經受住了客觀題的蹂躪和打擊,它允許你通過了,那就說明你的基礎其實是很不錯的,基礎不好的那一批都被攔下了。待要學到啥樣才算基礎牢固啊,精通法理?法條爛熟於胸?案例分析信手拈來?恕我直言,估計備考期間永遠也達不到。你能一知半解的在考場上行使緊急臨時立法權,用自己的話把問題說明白,把題目答完就很好了。若是能剩下半小時時間翻著電子版法條給自己的答案做個精裝修,那就堪稱完美了。

至於有的人想循序漸進,我能不能先從小案例開始練起,就是那種只考一個或兩個考點的小案例,大約幾行字的那種。我怕一上來就拿大案例開搞不適應,萬一被打的EMO了就不想練了。這就牽涉到另一個問題了,這備考為何要整的這麼難呢?不就是想透過這個比較痛苦的淬鍊過程刷下去一大批心理素質脆弱的人嘛。做個習題都要崩潰,到時候一年幾百個案子壓過來豈不是當場暈厥,這樣的心理素質怎麼從事法律工作啊。所以,不要害怕那幾頁紙的大案例題目,要相信再複雜的機器也是由最簡單的齒輪、軸承、槓桿組合而成的,再複雜的題目也是由一個一個簡單的考點組合起來的,你給他多拆幾遍不就心裡有數了嘛。至於在練習的過程中花費的時間和付出的情緒,那都是必須的成本,當你閱遍百題歷盡打擊之後,你會發現最大的安全感原來來自於你經歷了所有的不安全。所有的招你都見識過了,該出的醜也出完了,接下來就打的越來越有模有樣了。你的時間成本和情緒成本就應該這麼花費才好,現在能理解為什麼有人說聽課越多越心裡沒底了吧,因為他沒下游泳池挨嗆,只是在岸上比劃,泳技沒法切實提高。

人的大腦和肌肉都要強健才好,肌肉強健能讓你在單位時間裡搬磚效率更高,大腦強健能讓你在單位時間裡處理資訊更快。想要有強壯的肌肉,你得上大重量進行重訓,不停的破壞肌纖維,讓它重新生長,每重新生長一次就更粗壯一圈。同理,你想要強健的大腦,就不停的用複雜難辦的事情打磨它,讓它的神經元連結變的越來越多、越來越密。你平時拿個一公斤的小啞鈴,每天舉100個,能練出40釐米的臂圍嗎?顯然不可能,你得用15公斤的啞鈴每天20個就可以強壯肱二頭肌。同理,你成天做幾十個小案例,看上去也不少,但能和一個連環奪命15問的大案例相比嗎?比不了,這屬於花拳繡腿,考場上面對複雜度最起碼高了兩個維度的題目就會體會到什麼是降維打擊了。

從今天開始起,啥也別說了,先搞定它108到大案例題目再說。開卷做,翻書翻法條,要是這樣還不行,那就直接看答案。把答案看熟悉不也是長進嘛。有用的道理都很簡單,越簡單越好使,越複雜越脆弱。想考多少分,請拿多少道題目來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