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突出,推行幹部能上能下規定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幹部隊伍中普遍存在“上榮下辱”“下必有錯”的思想觀念,沒人“想下”、無人“願下”,導致“下不了”的問題頻頻發生,如何讓幹部“下得服氣”“下得有理有據”,是擺在我們面前必須答好的“考題”,促使幹部卸下思想包袱,讓幹部能上能下“常態化”。

突出“用人導向”,解決思想問題。

幹部“能下”之所以成為一個“老大難”問題,關鍵還是思想觀念固化,“人往高處走”彷彿成了體制內幹部的普遍共識和內心願景,雖然側面展現了幹部的事業心、進取心,然而“只能上不能下”的觀念卻影響極大,個別平庸幹部“霸佔”位置常年“不挪窩”,組織一溝通就打起“馬虎眼”,用“推拉政策”糊弄,任由此類現象的出現,必將影響事業發展。要讓幹部“能下”,首先就得打通“思想關口”,各地區要充分結合黨員教育培訓、理論學習、談心談話等重要契機,把“上下都是正常人事安排”的思想觀念傳遞開來,把“有為才有位、有位必須為、無為須讓位”的用人導向樹立起來,真正讓幹部不斷消除牴觸心理,用正確態度面對職務的“上下”調整。

突出“制度標準”,把好上下關口。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職務調整關係著幹部的切身利益,不可不慎、不可不嚴、不可不細,務必按章辦事、依規辦事,方能“下得有理有據”。《規定》第五條明確要求“幹部的德、能、勤、績、廉與所任職務要求不符,不宜在現崗位繼續任職。”並細化出了“十五條”硬槓槓,這不僅為幹部“能下”提供了指導、也嚴明瞭標準。所以,各地區要繃直“紀律要求”,絕不能在幹部“能下”這個問題上摻雜個人喜好,而是真正聚焦乾部的工作表現、幹事成績等維度,透過全方位畫像來評判幹部是否適宜在現任崗位上就職,同時更要一五一十走好核實認定、提出建議、組織決定、談話、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任免程式等五項程式,把好能上能下的關口,讓幹部下得服氣、不帶怨氣。

突出“跟蹤管理”,持續良性迴圈。

在現實工作中,幹部其實怕的不是“一時之下”,而是怕“一下了之”,怕被貼上刻板印象的“標籤”、怕被打入事業的“冷宮”,要想“重來”、要想“再上”就比登天還難,所以一旦“被下”就乾脆“躺平”、乾脆“破罐子破摔”,反而喪失了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驅力,歸根到底,還是幹部背的思想包袱太重,失去了對自己的信心、對組織的信任。要想改變此類狀況,各級組織部門和用人單位就要強化“跟蹤管理”,加強對幹部的關心關愛和幫助督促,掌握幹部的思想動態和工作表現,在及時介入、主動關懷、輔導協調中讓幹部儘快適應新崗位,從而燃起信心發光發熱,用新的亮眼成績贏得人民滿意,真正打通能上能下的“迴圈關口”,讓“能下”發揮出鞭策後進者的正向作用,進而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