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剩3秒前車急剎導致追尾,判罰結果引爭議,車主:這也我全責?

時代在發展,人們的生活也在發生改變,以前大多人的出行工具基本上都是腳踏車、摩托車,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享受生活,提高生活質量了,所以也有很多人開始買汽車。隨著買車的人是越來越多,汽車的數量也在不斷的攀升,導致出現的交通事故也是越來越多。因為交通事故頻繁發生,所以相關部門制定的交通規則也是越來越嚴格,對於一些交通事故,比如追尾事故等,劃分事故責任也是很明確的。如果前車停止沒有動的話,那麼後方車輛直接撞上去,肯定就是因為後方車主的原因才發生的交通事故,當然後方車主承擔全部責任。雖然這樣的劃分是很明確的,但是因為這樣的劃分也導致了一些車主的不滿。

有一位車主正常開車開到了紅綠燈路口,發現綠燈的時間所剩不多了,只有兩三秒,於是他想衝過去,這樣就不需要再等下一個綠燈了,可以省下幾分鐘,所以他就一腳油門踩下去想衝過去。但是他前面還有一輛汽車,而這輛汽車的車主並沒有想著衝過去,所以他就一腳踩了剎車,所以就導致後方汽車和前方汽車相撞了,發生了追尾事故。

隨後後方車主就下車去找前方車主理論,問他為什麼突然停在那裡了,前方司機很委屈的說:因為快要紅燈了,如果自己突然衝過去,萬一闖紅燈了怎麼辦?後方車主也是很委屈:我是以為你要過去我才踩油門的,結果你卻踩了剎車。這樣的事故大家認為該怎麼劃分事故責任呢?根據交通規定,這樣的事故應該是後方汽車承擔全責,不僅自己汽車的修車費需要自己承擔,還要包括前方汽車的修車費,這樣的判定後方車主肯定不願意:前面車主突然踩剎車,明明綠燈還沒有滅,並且還可以繼續行駛,他卻突然踩剎車這讓自己怎麼能預料到,所以自己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當交警瞭解到詳情之後依舊是將事故責任方劃給後方車主,這樣的判定讓前方車主不能接受並且質問憑什麼?

交警解釋道,車主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還是因為後方汽車的原因才導致發生追尾事故,因為不管前車是準備剎車還是想行駛,後方汽車都應該和前方汽車有一定安全距離,這樣就不會因為前方汽車緊急剎車而導致發生追尾,所以後方汽車是要負全責的。

當車主聽見交警的解釋之後,後方車主也是無話可說了,這項解釋讓自己明白自己的違規之處,所以只好接受這個懲處。大家在開車的時候,千萬不要急著搶綠燈的一兩秒,因為有許多交通事故就因為搶這一兩秒而發生的,所以為了安全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要因為一己之私而釀成大禍。